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同意顺德龙江(德庆)产业转移工业园
规划调整的复函
粤经信园区函〔2014〕337号
来源:工业园区处发布时间: 2014-03-05 16:56:00

肇庆市政府: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核顺德龙江(德庆)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调整申报材料的函》(肇府函〔2014〕16号)报来顺德龙江(德庆)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调整申报材料收悉。我委会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依照现行政策和省政府有关意见,同意顺德龙江(德庆)产业转移工业园在本次申报方案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423.89公顷范围内进行规划调整。请你市加强对顺德龙江(德庆)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发建设的领导和监督检查,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照省国土部门确认的园区范围加快完善园区基础设施等配套建设,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

  二、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园区开发建设、项目准入、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管,切实提高园区发展质量

  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我委。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