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顺德龙江(德庆)产业转移工业园更名的函》(肇府函﹝2014﹞365号)报来顺德龙江(德庆)产业转移工业园更名申报材料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函复如下:
一、同意顺德龙江(德庆)产业转移工业园更名为德庆产业转移工业园,更名后园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建设面积、四至范围等保持不变。
二、请你市继续做好园区建设管理工作,切实理顺园区工作机制,依法依规推动园区扩能增效、加快发展。
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我委及省有关部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