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同意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
享受省产业转移政策的复函
粤经信园区函〔2015〕1053号
来源:工业园区处发布时间: 2015-05-20 09:24:00

韶关市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申请认定广东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函》(韶府函201563号)报来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申报材料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原则同意你市依托已通过国家开发区审核公告的广东乳源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纳入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享受省产业转移政策,纳入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统计考核。请你市加强对该园区开发建设的领导和监督检查,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快完善园区基础设施等配套条件,依法依规做好园区规划、开发、环保、用地、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服务管理等各项工作,推动园区扩能增效。

  二、按照省有关部门审查意见认真落实工作措施,提高园区规划建设质量,确保园区开发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及相关配套政策要求。

  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我委及省有关部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519

  (联系人:张会洋,电话:020-83135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