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监控化学品专项监督检查执法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提高监管效能,依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6〕468号)要求,我厅随机抽选了2名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并从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及使用企业库中随机抽选了建滔(韶关)化工有限公司、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检查对象。检查组分别于2018年12月12日和2018年12月25日先后对两家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10日 

  反馈电话:020-83135850 

 

  附件:1. 建滔(韶关)化工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2. 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情况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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