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更好地适应我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我厅研究并起草了《广东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立法听取意见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拟召开《条例》听证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9年8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召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会议室待定)。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8—10人。在广东省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从事工艺美术相关工作的公民、专家。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3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者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19年7月25日。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887369@qq.com。

  (三)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报名类别(听证代表或听证旁听人)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并上传职业或相关资质(如专家)的证明文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于7月29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欢迎社会各界反馈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条例》提出修改意见,相关意见请发至电子邮箱887369@qq.com。

  关于本次听证会的相关事宜,可以来电咨询。联系人:叶先生,电话:020—83318522。

  特此通告。

  

  附件:1.广东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

            2.听证会报名信息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7月17日

二○一九年第34号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