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有关行业组织,有关科研院所:

  根据《广东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有关规定,我厅正在开展工艺美术专家库建设。贵单位作为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推进部门(组织),现诚请你们积极推荐相关专家纳入我省工艺美术专家库(与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库合并,专家信息纳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库统一管理)。有关事项如下:

  一、专家范围

  本次主要征集省内外工艺美术大师、民间技艺能工巧匠、专家学者等工艺美术行业专家。

  二、专家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二)具有较高的工艺美术相关学术学识和政策理论水平,或在工艺美术相关领域具有专业特长,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产业政策和制度规定。

  (三)年龄不超过70周岁(截至2021年9月30日),身体健康,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所委派的工作任务。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无不良执业记录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职业资格证书并在相关领域从业3年以上;

  3.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三、工作程序

  (一)申请推荐。请各推荐单位组织专家按要求填写《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入库申报表》(附件1-1)经专家本人签名、专家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盖章后,交寄我厅,同时附电子版(发电子邮件或光盘、U盘刻存)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推荐单位同时推荐多名专家,由推荐单位将专家信息汇总后,填写并报送《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入库申报表(多人导入)》(附件1-2)电子版。

  (二)审核。根据工作需要,我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及符合性审核。

  (三)公示。对通过审核拟入库的申报人员,在我厅公众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入库。公示结果不影响入库的,专家将纳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库抽选名单,按我厅专家库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申报入库的工艺美术行业专家,填写《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入库申报表》的“主要行业领域”时,门类请填写“C(制造业)”,大类请填写“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中类请填写“243(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其他行业专家,请对照附件3《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对应行业领域。

  (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库是为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绩效管理、监督检查、验收及政策规划、咨询论证、调查研究、产业发展等工作而设立的专家资源库。我厅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要求,适时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并委派承担相关工作。

  (三)专家库实行专家使用评价制度。专家抽取使用后,我厅将对其参与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

  (四)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使用评价等情况,我厅将适时进行专家分类设置调整及补充入库、调整出库。

  五、联系方式

  材料接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

  电子邮箱:xfpgyc@gdei.gov.cn

  电话:020-83318522、83133468

  联系人:叶俊明、阮淼亮

  附件:

    1.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入库申报表

    2.学科专业分类目录

    3. 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