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推进实施《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8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耐火材料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调研,摸清本地区耐火材料行业情况,认真组织和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生产线)申报行业规范公告,并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核查。 

  二、强化管理,监督本地区耐火材料企业严格执行规范条件。新建耐火材料建设项目需达到规范条件;现有企业和生产线达不到规范条件的,要通过整改达到。 

  三、对进入公告名单的企业要按照规范条件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定期开展自查,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度自查报告报我委(产业发展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9月30日

  (联系人:叶由根,电话:020-83135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