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农药和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进一步规范行业专家选拔、管理和使用,为我委审批和行业管理工作提供支撑,现向全省各级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公开征集农药和监控化学品行业专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积极承担相应义务。 

  (二)具备农药或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知识和技术水平,大学以上学历,在相关行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 

  (三)高校、事业单位或研究机构型专家需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含)以上职称;企业实践型专家需具备相关行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并是企业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中层)以上人员;相关行业协会需副秘书长职务以上人员;政府相关部门离退休干部需副处级以上人员。 

  (四)原属于工信部农药行业专家可不受第(二)、(三)条限制。 

  二、征集方式与确认方式 

  (一)征集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与自我推荐相结合(其中,现职申请人应征得本单位同意,加盖单位公章)。 

  (二)确认方式。 

  1. 提交材料。按附件要求填写并提交推荐表和身份证复印件。 

  2. 公示确认。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组织评选并予以公示后确认,纳入专家库。 

  三、有关要求 

  (一)有意者请于2016年3月3日前将申请材料邮寄至我委(产业发展处)。单位和个人应认真核对申请信息,严禁弄虚作假。 

  (二)对于公示确认后的专家,今后要积极配合我委组织开展的系列评审、现场审查等业务工作。有关单位要创造条件支持专家开展工作。 

 

  附件:广东省农药或监控化学品行业专家推荐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6年2月19日

  (联系人:陈丽红、李竞,83135850、83134777,传真:83134774,邮箱:2471848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