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钢铁行业规范企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原函〔2016〕215号)要求,为做好我省钢铁行业规范企业动态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我国钢铁行业面临的形势,将省钢铁行业规范企业动态调整工作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工信厅原函〔2016〕215号文要求,引导低效产能主动退出,实现产能规模和企业数量下降。 

  二、各市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所属钢铁企业按照《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和《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35号),通过“钢铁行业规范企业自查报告辅助填报系统”,填报对上一年度保持规范条件、情况变更、改进提升等方面自查情况。 

  三、钢铁企业自查和系统填报工作务必于5月16日前完成,请各市收集齐本地企业自查报告后申请我委现场审核。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钢 

     铁行业规范企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原函〔2016〕215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联系人:关坤凝,叶由根 联系电话:020-83133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