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1年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2021〕22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企业自愿申报,结合我省已开展的铅蓄电池行业管理有关工作情况,现要求如下:

  一、请将《通知》及时转发给辖区内的铅蓄电池企业,发动基础情况较好、自愿性较高的企业申报,按《通知》(附件1)要求如实准备申请书和有关申报材料。

  二、请督促当地已列入国家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的企业(附件2)填写上报2020年下半年的极板销售记录和极板采购记录(附件3),向境外销售、从境外采购的需附相应进口证明。

  三、2021年6月中旬我厅拟组织专家对今年申报规范公告的企业和已列入国家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的企业一并进行现场核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你们按照《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15年本)》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以上所需材料请于5月20日前报送我厅(消费品工业处)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2021〕229号)

     2.广东省列入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名单

     3-1.商品极板销售记录报表

     3-2.商品极板采购记录报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26日

  (联系人:何冰,联系电话:020-83135819)

粤工信消费函〔2021〕35号附件1-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