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有关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编制了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3日至12月9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改造与投资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

  1.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安排额度表

  2.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区域任务清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3日


(联系人:王宁涛,电话:020-83135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