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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属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评〔201087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要求,将对2008年省级挖潜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实施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对象为2008年下达的省级挖潜改造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具体项目分市、分单位印发)。

二、评价程序

项目承担单位填写《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用款单位基础信息表(技改类)》、《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技改类)》和编写项目资金使用效果总结材料,并将上述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xiangmucgel.org.cn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属企业,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汇总填写《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技改类》、《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技改类)》,并认真总结专项资金使用效果,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我委。

三、评价要求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属企业,各有关单位应树立和增强绩效观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完成本次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绩效评价工作责任,抓紧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交材料,对项目承担单位填报的表格及报告认真审查,特别注意数据对应平衡、与原申报材料是否一致,并及时组织现场审查,确保各项数据资料真实合理,杜绝虚报、错报、漏报、瞒报等弄虚作假现象。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审核项目承担单位自评指标,并抽取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四、时间要求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属企业,各有关单位在2010910日前完成评价基础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将基础数据表和专项资金使用效果总结书面材料等报送我委,电子版材料请发邮箱:xiangmucgel.org.cn

各单位在评价基础数据采集整理、审查核实及汇总报送等工作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技改处联系人:姚冠阳,020-83318522)。

 

附件:关于印发《2010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评〔201087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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