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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201451号)关于建立广东省技术改造监测系统,实施企业技术改造动态监测和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新一轮技术改造的实施需要,拟从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中安排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改造监测系统开发运维经费185.66万元。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5318日至323日,共6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改造投资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曾繁华;联系电话:020-83135813 

  省财政厅联系人:黄 飞;  联系电话:020-83170058

 

  附件:广东省技术改造监测系统开发运维经费拟安排计划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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