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东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
粤经信技改〔2011〕673号
来源:技术改造投资处发布时间: 2011-08-16 10:55:00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有关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提出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作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首要任务的部署,根据《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1299号)及《广东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通过自愿申报、推荐初审、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了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等300家企业为广东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含100家龙头企业)。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各项政策,抓紧制订具体措施,认真实施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切实加强示范企业在争取国家重大专项、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信息化应用、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产业转移、进口设备免税、融资担保以及上市融资等方面的支持,推动传统产业企业转型升级

  二、应建立示范企业工作联系制度,将示范企业应纳入省直通车服务体系,指定专人联系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及时掌握企业情况、意见和建议,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做好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运行的监测分析

  三、要注重总结和推广转型升级的典型经验,深入调研,掌握企业发展的最新情况,发现和挖掘传统产业企业在转型升级方面的特色和亮点,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加以宣传推广。

  四、广东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三年。我委将根据全省优势传统产业发展情况,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示范企业评审条件进行修订,并根据修订后的评审条件,对示范企业进行资格复查和调整。

    

  附件:广东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含100家龙头企业)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