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技术改造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引导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经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各地级以上市(不包深圳市,下同上报的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有技改意愿企业总数二是各地级以上市20141-11月企业技术改造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项目总数三是各地级以上市20141-11月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投资额,现将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第一批)计划按因素法预安排给你们(具体见附件)此专项采用股权投资的方式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重点支持方向为扩产增效和兼并重组。主要是通过支持企业对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优的项目增加投资,引导企业优化投资结构、深化产业链延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培育与创新品牌推动企业质量和效益取得明显提升下一步,请你市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的相关规定,按预安排资金额度(第一批)申报项目,省将根据各地实际申报、评审情况及委托机构完成尽职调查后再与各地市清算。

  

  附件:预安排各地市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额度计划表(第一批)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41211

(联系人: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曾繁华,电话:83135813

 广东省财政厅 黄飞,电话:83170058

  

附件

预安排各地市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额度计划表(第一批)

地区

计划与安排金额(万元)

全省合计

50000

广州

4600

珠海

1500

汕头

4000 

佛山(含顺德)

8000

韶关

2000 

河源

1000 

梅州

1300

惠州

4900

汕尾

1100 

东莞

3500

中山

2900

江门

1900

阳江

1000

湛江

1500

茂名

1900

肇庆

1700 

清远

1000

潮州

1800

揭阳

3200

云浮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