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0101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监管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01020号),为加强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管理与服务,规范办事程序,检查存在的问题,我委决定对全省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利用这次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近年来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要成立必要的工作组,确定负责人与联系人,做好工作方案。在简化程序、讲究效率、注重服务的前提原则下全面摸查技术改造投资的各项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解决和纠正。

二、调查主要范围:

(一)2006年以来由我委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二)2006年以来由地级以上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三)2006年以来由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

三、调查的重点:

(一)对于第二条第(一)款,重点检查项目的投资情况、建设情况和验收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

(二)对于第二条第(二)款,除检查项目的投资情况、建设情况、竣工验收情况外,重点检查项目是否属于审批、核准类项目,是否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是否经有审批权的环保、国土、城市规划等部门出具同意项目建设的审批意见。具体详见附件二。今后地级以上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均应抄送我委备案。

(三)对于第二条第(三)款,重点检查项目是否属于备案类项目,是否将属于审批、核准类项目备案的。具体详见附件三。

四、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将此通知转发到辖区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并提出检查具体要求,负责情况总结和项目汇总工作。并与2011228日前将情况总结和汇总的项目情况调查表报送我委技术改造投资处。

五、我委将在今年第二季度派出检查组,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进行检查。

 

附件:12006-2010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情况调查表

22006-2010年地级以上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情况调查表

3.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备案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情况调查表

4.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调查负责人联系人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朱树彪,电话:020-83135814,传真:83133364,电子邮箱:jsc@gd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