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属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工程建设招投标各项工作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0〕37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技术改造项目招标方式核准工作程序》(粤经信技改〔2011〕442号),为便于开展工作,即日起正式启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技术改造项目招标核准专用章”。
特此通知。
附件:启用印章式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