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粤经信技改〔2012〕272号
来源:技术改造投资处发布时间: 2012-04-09 14:12:00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财税局,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省属有关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和省政府2012年重点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技术改造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中的推动作用,近期拟组织开展2012年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是突出重点,集中扶持。围绕制造业高端化、省市共建和产业链配套,优先扶持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产业、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全省技术改造实现新的突破。二是竞争安排,强化绩效。通过专家评审、集中答辩等竞争性遴选,保证项目安排的公正、公平、公开和科学合理。强化绩效优先和竞争分配,加强项目全周期管理。三是依法依规,简捷高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安排管理好项目和资金,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简化办事环节和流程,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二、支持方向和重点

  (一)制造业高端化专题。面向我省制造业重点发展领域,优先支持各地加快产业整体转型升级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促进全省制造业朝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等方向升级。鼓励和引导我省工业企业重点项目融资,优先安排获得有固定资产贷款的技术改造贴息项目。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1.先进装备改进和生产流程优化;

  2.信息化改造与提升;

  3.节能降耗技术应用;

  4.品牌质量改造提升;

  5.关键技术产品市场化。

  (二)省市共建专题。围绕省市共建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省市联手推进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推动对于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最紧迫、最主要的共建产业在关键的环节上实现突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交通运输装备龙头带动项目;

  2.机械装备自主化改造提升;

  3.家电智能化和绿色发展;

  4.石油化工精细化延伸;

  5.纺织服装、家具、玩具生产自动化改造;

  6.金属制品、建材陶瓷、造纸节能减排;

  7.食品、药品诚信质量建设及名优品种。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实施地必须在广东省境内;

  2.项目单位必须是广东省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3.必须落实与项目实施内容相对应的投资批件、规划选址、国土资源、环境影响评价等文件;

  4.项目单位承担的省级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且无合理理由,不得多于2个。

  (二)制造业高端化专题条件。

  1.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可申报5个项目(其中申请固定资产贷款贴息项目1个以上);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可申报2个项目;省属有关企业和单位可申报2个项目。

  (三)省市共建专题条件。

  1.应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签订了省市共建先进制造业协议或省市共同推进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地市,其辖区内属于共建产业范围的企业;并且申报项目应符合上述支持方向;

  2.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交通运输装备龙头带动项目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鼓励所在地市承诺给予地方财政资金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支持,财政部门须出具配套资金承诺函;

  4.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以所在市共建产业为准,可申报3个项目;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以所在市共建产业为准,可申报1个项目;省属有关企业和单位以项目所在市共建产业为准,可申报1个项目。

  四、工作程序

  1.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发布申报通知;

  2.项目推荐单位组织相关企业编制资金申请报告;

  3.项目推荐单位按时上报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文件;

  4.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形式审查。

  (若要件不齐全的项目,不予受理。若项目不符合申报专题有关条件的,不进入竞争性遴选环节,且不予补报。)

  5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对部分进行现场考察或集中答辩;

  6.下达项目计划和资金计划。

  五、工作安排

  项目单位应按照申请材料要求和申请报告编写要求认真编写好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12),如实完整地填写资金申请表和责任承诺书(见附件34),并通过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http://www.gdei.gov.cn)登陆技术改造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项目推荐单位应对项目材料认真把关,对项目的真实性和材料的响应性负责,填写项目责任承诺书并加盖公章;须认真填写好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按照注释填写所属方向、所属行业、所属专题等信息;切实填报要件审查表,核实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6)。项目推荐单位应在54日前上报正式申报文件和完成网上审核工作,将上报文(含项目汇总表)各1份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将项目申请材料13份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有关附件可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通知公告”和“技术改造”栏目上查找下载。产业链配套专题的申报工作另文通知。

  

  附件: 12012广东省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材料要求

      22012广东省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2012广东省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请表

      42012广东省技术改造项目责任承诺书

     52012广东省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

      62012广东省技术改造项目要件审查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技改处张鹏,电话:020-83133318

 省财政厅联系人:工贸发展处王远林,电话:020-83170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