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各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省属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增长、调结构”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省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根据《广东省省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235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广东省省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2014〕1245号)的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2014年省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符合性审查、会计师事务所核息以及现场核查工作,现将2014年省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计划(第一批)下达给你们(见附件)。本次下达的计划是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实际发生的贴息资金,共36项,贴息金额共3312.67万元。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尽快拨付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同时,指导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贷款合同要求实施建设,做好项目跟踪管理,定期将项目完成进度情况,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

  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财务制度管理好贴息资金。

 

  附件:2014年广东省省级技术改造贷款贴息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3月27日

(联系人: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曾繁华,电话:83135813,广东省财政厅 黄飞,电话:8317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