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支持潮州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优的龙头骨干企业项目。按照省政府相关重点工作的部署,现将广东省省级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省政府相关重点工作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你们认真执行《广东省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5〕84号)的规定,按照“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本地区项目的申报、评审及公示等工作,并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结果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备案。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备案通过后,由项目组织部门形成项目下达计划,组织项目实施。
附件:广东省省级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省政府相关重点工作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4月13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曾繁华,电话:020-83135813,传真:83133364,
电子邮件:jsc@gdei.gov.cn;省财政厅联系人:黄飞,电话:020-83170058)
附件
广东省省级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省政府相关重点工作安排计划表
单位:万元
地市 |
计划安排额度 |
小计 |
2000 |
潮州市 |
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