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相关专项资金申报时间的通知
粤经信技改函〔2015〕933号
来源:技术改造投资处发布时间: 2015-05-05 15:42:00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相关专项资金的申报、评审以及公示等工作,给申报单位有更充分的时间准备好申报材料,现决定将各地项目组织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和申报材料的时间统一调整为63日。主要有以下专项:

  (一)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第一批);

  (二)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第二批);

  (三)广东省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设备更新(淘汰老旧设备)专题;

  (四)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方向。

  请各地项目组织部门组织好本地区项目的申报工作,认真指导申报单位准备申报材料,及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各地项目组织部门应将省级企业技术改造相关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申报情况及时报告本地市委、市政府,供市委、市政府研究决策。评审结束后应形成专题材料报送给本地市委、市政府。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430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曾繁华联系电话:020-83135813

 省财政厅联系人:黄飞联系电话:020-8317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