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规〔201247号,下称《意见》),并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工信部规〔201274号,下称《通知》)。我省有软件和信息服务·广州天河软件园、软件和信息服务·深圳软件园、轻工(灯饰)·广东中山市古镇、医药·广东珠海国家高新区三灶科技工业园区等4个产业基地获得国家认定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下称示范基地),我省国家示范基地达到11个,居全国前列。为进一步做好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现将《通知》和《意见》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各市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开展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已认定示范基地的地区、基地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提升示范基地发展质量和水平,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我省新型工业化进程。未创建示范基地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开展创建工作,为下一步我省争取国家认定做好基础工作。

  二、加强创建扶持。各地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进一步扎实推进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做好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跟踪、服务和管理工作。特别是要按照《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并加强与财政、国土等部门的协商合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政策、资金、土地等方面对示范基地给予重点支持。

  三、及时总结评价。建立和完善示范基地发展情况动态信息报送机制。各有关市(区)和示范基地要加强创建工作总结,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报送我委。我委将进行宣传推广,加快推进我省示范基地产业集聚、集约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并做好迎接工业和信息化部三年一次复核工作的准备。

  四、请示范基地所在市(区)经信主管部门明确主管领导和一名负责同志以及各示范基地联系人,专门负责跟踪推进有关示范基地的创建发展,每半年按时报送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请于315日前将负责人名单回执报送我委(技改处)。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规〔201247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工信部规〔201274号)

     3.负责人名单回执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