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2014〕51号)建立广东省技术改造监测系统的工作要求,我委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开发了广东省技术改造监测系统(下称“监测系统”)。该系统将替换目前使用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备案系统(下称“备案系统”)。
目前,监测系统已基本完成前期开发工作,现定于7月22日下午4时,关闭原备案系统,暂停受理所有备案申请,7月27日监测系统在全省试运行,接受新的备案申请。原备案系统注册的企业信息、用户名以及密码等均可在新系统中继续使用,无需再次注册。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