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省政府相关重点工作专题)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5月27日至6月1日,共6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改造投资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曾繁华;联系电话:020-83135813
省财政厅联系人:陈斌; 联系电话:020-83170213
附件:2016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省政府相关重点工作专题)资金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