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技术改造相关
专项结余资金(支持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的通知
粤经信技改〔2016〕384号
来源:技术改造投资处发布时间: 2016-12-23 17:23:00

广州、梅州、惠州、汕尾、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 

  为推动全省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技术改造相关专项结余资金(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6〕68号)要求,经申报单位申请、各地市项目组织部门进行验收(完工评价)并推荐上报、省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环节,合计安排公共服务平台项目7个,安排财政资金额度1317万元(详见附件)。 

  请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同时做好项目跟踪管理,并对该项资金及所选项目负责后续管理并承担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工作。 

 

  附件:2015年省级技术改造相关专项结余资金(支持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曾繁华,020-83135813;省财政厅 陈斌,020-8317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