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抓紧
做好第二届中博会筹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5〕149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中小企业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抓紧做好第二届中博会筹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发改办企业[2005]158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该《紧急通知》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分管市领导汇报。
二○○五年八月四日
特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抓紧做好
第二届中博会筹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改办企业〔2005〕15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厅、办):
为进一步做好第二届中博会的筹备工作,确保中博会顺利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
举办中博会是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大举措和具体行动。中博会所构建的“展示、交流、交易、合作”平台,体现了党和政府大力支持、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心和信心。请各省(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务必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二、积极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全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鉴于中博会筹备工作涉及诸多方面,作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推动和引导工作,积极主动地会同和协调当地财政、商务、工商部门及有关行业协会,齐心协力,充分沟通,真正发挥各方优势和积极性,共同打造中博会品牌。
三、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中博会筹备工作已进入最后关键阶段,时间非常紧迫。中博会组委会已对各项筹备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今后一段时间要重点抓贯彻执行。各省(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统筹兼顾,全力以赴把招展、招商和组团参会工作落到实处。
在工作当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委中小企业司联系。
联系人:田川、张锐
电话:010-68535625,68535626
邮箱:ctian@sme.gov.cn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OO五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