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联企业〔2010〕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商会),有关单位: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是经国务院批准、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大型综合性国际展会。第七届中博会暨中澳中小企业博览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银监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联合主办,将于
一、中澳合办第七届中博会意义重大
根据中澳双方
二、办会宗旨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以及中澳两国政府关于促进两国中小企业合作的共识,为国内外中小企业构建一个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的平台,推动我国中小企业与澳大利亚以及世界其他国家(地区)中小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三、办会主题
加强合作,扩大交流,互利共赢,携手发展。
四、办会原则
不以营利为目的,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
五、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银监会、广东省人民政府,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财政部企业司、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银行业协会、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澳大利亚有关机构。
(三)协办单位: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香港贸易发展局、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澳大利亚有关机构。
(四)执行单位: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
(五)成立第七届中博会暨中澳中小企业博览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下设秘书处(人员名单附后)。
六、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广州市新港东路琶洲展馆)。
七、展会规模和主要活动
(一)规模。
设国际标准展位5000个,其中境内企业展位4000个,境外企业展位1000个。
设电子信息、家用电器、节能环保、机械装备、纺织服装、玩具工艺、食品药品等行业展区;信息服务、金融服务、零售连锁等中小企业服务展区;澳大利亚展区、亚欧中小企业合作交流展区、国际及港澳台展区等境外中小企业展区。
(二)主要活动。
1.开幕式及欢迎宴会。举行简短热烈的开幕式和欢迎宴会,邀请中外政府官员、嘉宾和有关代表出席。
2.中小企业产品、技术、服务的展示、洽谈和交易。中外中小企业和服务机构参展,展示推广品牌产品、先进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服务;展示各单位和各地中小企业政策和成果。
3.中小企业高峰论坛。邀请中澳两国政府高级官员、专家学者、中小企业及有关商(协)会和机构,围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及加强国际合作等进行交流,沟通信息。
4.中小企业国际交流合作活动。举办亚欧中小企业发展研讨会、中越中小企业经贸交流与合作研讨会、中澳绿色建筑与生态城市论坛,围绕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与热点、国际化发展路径与模式、拓展国际市场做法与经验、“走出去”策略与方法以及绿色环保与低碳经济等进行探讨交流。
5.中小企业投融资洽谈活动。举办中小企业股权融资项目对接会,探讨新形势下促进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等问题,为与会中小企业创造项目和资本对接机会。举办融资论坛,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解信息、拓宽融资渠道的平台。
6.中小企业采购说明活动。组织采购说明会和专场研讨会,邀请国内外大型采购集团、跨国公司,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官员和专家学者等,就采购和供应链管理、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等问题进行介绍和说明,为采购商和供货企业搭建沟通、合作平台。
7.中小企业信息化推广活动。举办中小企业信息化论坛,邀请政府有关部门,相关运营商及专家等,围绕中小企业信息化、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等,探讨推进信息化工作的有效途径。
8.中小企业政策说明会及专题培训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和政府部门负责人,针对中小企业普遍关注和感兴趣问题,举办专题讲座和培训,帮助中小企业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9.中小企业项目推介及洽谈活动。举办地震灾区中小企业投资项目推介会,各省(区、市)举办投资环境和中小企业项目推介及贸易洽谈对接活动,促进各地招商引资。
上述活动届时根据实际筹备情况进行调整或整合。
八、招展招商
(一)境内企业招展以政府招展为主,中介机构招展为辅,各地招展目标计划由组委会下达。境外招展采取政府招展与中介机构招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商采取政府招商、中介机构协议招商、以展带商、项目招商等方式进行。
希望各地、各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商会)和其他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切实做好第七届中博会的招展招商和组织参会工作,根据中博会展区规划要求,积极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和专、精、特、新技术以及名牌产品参展,借助中博会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有关招展招商工作及中澳中小企业对接洽谈活动等具体工作安排,由有关部门和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及电话:田 川 010-68205323
刘 明 010-68502592
王 茜 010-68552850
祝书海 010-85226457
张久荣 010-88650808
殷荣伍 010-82262040
周玉明 020-83282131
杨 阳 020-83181588
传 真:010-68205323,020-83133259
电子邮件:info@cismef.com.cn
中博会网址:www.cismef.com.cn
附件: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组委会及秘书处人员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 政 部 商 务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