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澳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来源:中博会事务局发布时间: 2010-03-24 13:59:00

工信部联企业〔20101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商会),有关单位: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是经国务院批准、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大型综合性国际展会。第七届中博会暨中澳中小企业博览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银监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联合主办,将于201091518日在广州举行。为做好相关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澳合办第七届中博会意义重大

根据中澳双方20091027在悉尼签订的《关于联合主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谅解备忘录》的安排,澳大利亚将作为联合主办国与我国共同主办第七届中博会暨中澳中小企业博览会。中澳建交以来,两国经贸交流合作不断扩大和深化。中澳中小企业在食品、消费品、服务业、环保技术和设备、绿色建筑和清洁能源、体育和休闲、艺术及表演艺术等众多领域有着广阔的合作空间。中澳联合主办第七届中博会,将为促进双方中小企业交流与合作提供重要平台,对提高两国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深化中澳两国经贸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办会宗旨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以及中澳两国政府关于促进两国中小企业合作的共识,为国内外中小企业构建一个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的平台,推动我国中小企业与澳大利亚以及世界其他国家(地区)中小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三、办会主题

加强合作,扩大交流,互利共赢,携手发展。

四、办会原则

不以营利为目的,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

五、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银监会、广东省人民政府,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财政部企业司、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银行业协会、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澳大利亚有关机构。

(三)协办单位: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香港贸易发展局、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澳大利亚有关机构。

(四)执行单位: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

(五)成立第七届中博会暨中澳中小企业博览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下设秘书处(人员名单附后)。

六、时间地点

时间:201091518日。

地点:广东省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广州市新港东路琶洲展馆)。

七、展会规模和主要活动

(一)规模。

设国际标准展位5000个,其中境内企业展位4000个,境外企业展位1000个。

设电子信息、家用电器、节能环保、机械装备、纺织服装、玩具工艺、食品药品等行业展区;信息服务、金融服务、零售连锁等中小企业服务展区;澳大利亚展区、亚欧中小企业合作交流展区、国际及港澳台展区等境外中小企业展区。

(二)主要活动。

1.开幕式及欢迎宴会。举行简短热烈的开幕式和欢迎宴会,邀请中外政府官员、嘉宾和有关代表出席。

2.中小企业产品、技术、服务的展示、洽谈和交易。中外中小企业和服务机构参展,展示推广品牌产品、先进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服务;展示各单位和各地中小企业政策和成果。

3.中小企业高峰论坛。邀请中澳两国政府高级官员、专家学者、中小企业及有关商(协)会和机构,围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及加强国际合作等进行交流,沟通信息。

4.中小企业国际交流合作活动。举办亚欧中小企业发展研讨会、中越中小企业经贸交流与合作研讨会、中澳绿色建筑与生态城市论坛,围绕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与热点、国际化发展路径与模式、拓展国际市场做法与经验、“走出去”策略与方法以及绿色环保与低碳经济等进行探讨交流。

5.中小企业投融资洽谈活动。举办中小企业股权融资项目对接会,探讨新形势下促进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等问题,为与会中小企业创造项目和资本对接机会。举办融资论坛,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解信息、拓宽融资渠道的平台。

6.中小企业采购说明活动。组织采购说明会和专场研讨会,邀请国内外大型采购集团、跨国公司,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官员和专家学者等,就采购和供应链管理、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等问题进行介绍和说明,为采购商和供货企业搭建沟通、合作平台。

7.中小企业信息化推广活动。举办中小企业信息化论坛,邀请政府有关部门,相关运营商及专家等,围绕中小企业信息化、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等,探讨推进信息化工作的有效途径。

8.中小企业政策说明会及专题培训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和政府部门负责人,针对中小企业普遍关注和感兴趣问题,举办专题讲座和培训,帮助中小企业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9.中小企业项目推介及洽谈活动。举办地震灾区中小企业投资项目推介会,各省(区、市)举办投资环境和中小企业项目推介及贸易洽谈对接活动,促进各地招商引资。

上述活动届时根据实际筹备情况进行调整或整合。

八、招展招商

(一)境内企业招展以政府招展为主,中介机构招展为辅,各地招展目标计划由组委会下达。境外招展采取政府招展与中介机构招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商采取政府招商、中介机构协议招商、以展带商、项目招商等方式进行。

希望各地、各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商会)和其他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切实做好第七届中博会的招展招商和组织参会工作,根据中博会展区规划要求,积极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和专、精、特、新技术以及名牌产品参展,借助中博会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有关招展招商工作及中澳中小企业对接洽谈活动等具体工作安排,由有关部门和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及电话:田     010-68205323

             010-68502592

            010-68552850

        祝书海   010-85226457

        张久荣   010-88650808

        殷荣伍   010-82262040

        周玉明   020-83282131

             020-83181588

  真:010-68205323020-83133259

电子邮件:info@cismef.com.cn

中博会网址:www.cismef.com.cn


 

附件: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组委会及秘书处人员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