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规定和有关政策要求,我委拟向社会公开遴选会计师事务所对第十二届中博会经费支出决算进行专项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对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事务局举办的2015年第十二届广东省中小企业博览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经必要的审计程序,对2015年第十二届广东省中小企业博览会经费收支情况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二、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单位须在广东省内执业,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属于广东省财政厅2014-2016年财政资金、财政绩效管理等财政工作服务资格采购项目中标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具有承接政府委托服务的工作经验;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好;
(五)与广东省涉企收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关系。
四、申报文件
(一)单位概况(含设置情况、人员情况、业绩等);
(二)开展本项工作的初步工作方案;
(三)服务费用报价。根据财政有关规定,结合专项项目实际情况,服务费用报价低于5.5万元人民币。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费、食宿费、会议场租费、交通费、服务费、税金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并提交word版电子档。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8日14:30;
答辩时间:2015年11月8日15:00。
报名单位请在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并参与答辩,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联系方式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务处汤晓、刘辉,电话:020-83133367、83133325,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403室。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