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订五五普法读本经贸法规汇编二的通知

粤经贸函〔2007731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经贸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的通知》(粤经贸法规〔2006500号)要求,我委汇编了《经贸法规汇编(二)》(以下简称《汇编(二)》)作为我省经贸系统五五普法读本。现将《汇编(二)》的基本情况及征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针对近年来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大量涉及经贸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汇编(二)》收录了新颁布实施的涉及经贸领域的法律、法规11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章8部,商务部规章15部,国防科工委规章7部,省人大、省政府法规、规章7部,国家部委、省政府以及我委相关的规范性文件26件,达35万字,有助于方便各市、县经贸部门对本系统法律、法规、规章的查阅和学习。

二、《汇编(二)》包括六个部分,分别是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国家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国家部委规范性文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和省经贸委规范性文件,是一本实用性很强的普法用书。

三、此书拟订价30/本,请各市经贸部门组织本部门及本市相关企业进行征订,并于730日前将征订回执寄回或传真至省经贸委法规处。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OO七年七月十日

(联系人:李莎,电话:020-83133309,传真:020-83133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