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经贸局“五五”普法中期自查报告
来源:法规处发布时间: 2008-10-13 16:50:47

江门市经贸局“五五”普法中期自查报告

 2008-9-30

 

一、成立组织机构, 落实“五五”普法工作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五五”普法工作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统一部署,全面规划。为确保“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温伟文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培训科,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把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干部培训经费预算,为普法工作中开展培训、购买学习资料等提供了经费支持,保证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结合经贸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为增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我局注意做到“四个结合”:即坚持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经贸实际相结合、学与用相结合,并根据不同对象、不同目的要求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实现 “两增强两提高”:即增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治企的能力及水平。

(一)           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普法教育。

我局认真按照省经贸委和江门市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要求,通过授课、培训、讲座、自学、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发放书籍资料、知识竞赛、考试、年度普法考核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因此,我局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与培训,并邀请了有关专家做辅导报告,使大家对新宪法有了深刻的认识,并提高了宪法意识,增强了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物权法》颁布后,我局的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并积极参加了市组织的学习讲座和培训。此外,我局还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项知识竞赛,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有奖知识竞赛、《妇女权益保护法》知识竞赛、《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知识竞赛、节能减排知识竞赛等,帮助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学法、用法,从而更好地执法。同时,我局利用每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确保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使公共权力。

2、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为增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我局举办了“六法一例”学习班,组织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条例》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并邀请了法律专家作专题辅导,学习结束后对全体公务员进行了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并领取了执法人员证。每年我局将公务员的学法情况均列入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和晋升的依据之一。

(二)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责,深入开展经贸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一是大力开展节能法的学习宣传。2007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后,我局及时组织学习,深入领会节能法的精神。在此基础上,向全社会大力宣传能源法,与江门供电局合作出版了《万家灯火》节能专刊,刊登了节能法全文,并派发给全市重点耗能企业等单位阅读。专刊同时介绍了广东省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内容,向企业介绍了先进的节电技术和节能应用示范,宣传了实施节约能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用能单位在生产过程中需落实的节能法律责任。今年615-21日将积极配合省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围绕“依法节能,全民行动”的主题,进一步宣传《节约能源法》。并于620举办江门市《节约能源法》宣贯暨企业节电培训会议,邀请省经贸委法规处的专家作该法的宣传讲座,100多人参加培训。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我局除了及时做好该法宣传与贯彻落实工作外,还严格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中石化、中石油等企业的指导工作。

二是做好对特种行业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为加强对民用爆破器材和船舶等特殊行业的管理,我局加大宣传力度,先后组织企业进行学习培训,重点学习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如:2007年,我局向企业宣传了《民用爆炸物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广东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实施方案(试行)》《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并对企业进行了相关业务指导。

三是普及宣传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为配合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2007年以来,我局先后向社会普及宣传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典当管理办法》、《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商务领域品牌评定与保护办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并向有关企业进行了宣传、指导、督促和检查。200710月,我局举办了酒类专业知识培训班,组织学习了国家商务部颁发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等,“两区一市”(蓬江、江海、鹤山)经营酒类的企业负责人300多人参加了培训。

在学习宣传法律法规规章的同时,我局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围绕经贸中心工作,开展了各类专项执法检查,使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得以贯彻实施。

(三)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

我局积极开展中小企业的普法培训,去年组织了一批企业参加省《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培训讲座;组织了一批企业法律顾问参加省企业法律顾问培训班,并领取了《企业法律顾问证》;组织了一批企业参加“中小企业上市培训班”,由有关专家讲授企业上市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五五”普法的成效

“五五”普法以来,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一是干部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通过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普法教育,使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公务员依法行政,本单位领导干部、公务员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因违法决策造成失误。二是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守法的意识得到加强。通过开展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指导、督促和检查,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规范了企业的市场行为,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江门市经贸局供稿)

                                                                                        来源:省经贸委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