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
粤经信政策〔2010〕224号
来源:产业政策处发布时间: 2010-03-11 1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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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工作的意见》(工信厅规〔20106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委根据《意见》和《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9119号)精神,制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附件1)。请你们结合《方案》,与我委负责规划编制各有关处室加强联系,反映本市“十二五”时期经济和信息化发展重大问题,提供思路建议,加强信息互通,共同做好全省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请你们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十二五”规划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市经济和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编制任务、分工、程序进度、工作机制等,于20104月底前报我委备案。

三、各市要加强规划工作人员的基础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拓宽知识面,加强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分析、判断,加强调查研究,积累第一手资料,在实践中提高发现、研究、解决问题能力。同时统筹落实好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经费,确保圆满完成编制任务。

 

附件:1.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2.关于做好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工作的意见(工信厅规〔20106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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