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2年普法工作总结和2013年普法工作计划
来源:法规处发布时间: 2013-01-17 16:04:00

  一、2012年普法工作总结

  2012年是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关键的一年。按照《广东省2012年普法工作要点》要求,我委普法工作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委实际,组织实施《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情况如下:

  (一)全面落实学法用法责任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和省普法办《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贯彻意见>的通知》(粤普办〔2012〕14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了我委贯彻落实意见,主要包括:一是坚持和完善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积极推进委机关和各直属(代管)单位领导干部依法履行岗位职责,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二是完善学法用法法制讲座制度。积极组织委机关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参加省法制宣传部门举办的各类法制培训。在举办委机关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培训时,把法律知识的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设置法制教育培训课程。三是完善学法用法法制讲座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重要政策和法律问题,邀请相关专家为委机关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开展专题讲座。四是完善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认真组织委机关干部积极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和省普法办等部门共同组织的省直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水平考试。组织做好对委机关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工作。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考试或考核评估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五是结合专题活动加强学法用法。要求各处室结合职能和工作需要,每年组织2-3次专题学习,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课时。六是结合实际,灵活开展分散学习。委机关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立足工作岗位,联系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时间,自觉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做到工作与学习两不误。每人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90课时。七是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学法用法平台。按普法办要求积极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活动。充分利用委的网站,依托法制宣传教育专栏,提供丰富的学法用法信息和资料。鼓励通过法律知识竞赛、法治论坛、法制书画作品展、学法用法演讲、法制专栏图片展和法制文艺等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探索研究式、互动式学习方法,通过立法调研、执法监督、案例讨论和工作研讨等形式,把学法和用法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加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 积极开展工业商贸经济和信息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一是通过组织参加省直机关和委内举办的法制讲座、观看法律宣传片、支部学习、个人自学特别是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的学习等方式,将普法教育与支部学习及党风廉政教育相结合,开展学法活动。重点学习“六五”普法规划相关内容和具体法制案例。结合工作实际,学习《食品安全法》等与工业商贸经济和信息化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委机关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行政和防范法律风险意识。二是在委公众网上及时公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大工业商贸经济和信息化法规的宣传力度,方便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专题法制培训和宣传活动。如我委以国家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为契机,于2012年5月9-11日分别在惠州、江门、湛江市组织全省各级生猪主管部门业务骨干和企业负责人进行普法及业务知识培训。6月12-13日分别在广州市、佛山市的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举办“食品安全开放日”活动,设置了12个宣传栏,张贴了200张宣传画,印制、派发宣传材料2200份,并在活动现场提供专场咨询服务。9月,指导省拍卖协会在广州市举办拍卖服务宣传周活动,重点对《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和《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等进行宣贯。此外,我委牵头举办“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这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普法效果明显。四是制订了《2012年广东省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以及各用频单位,明确了组织分工、活动内容和有关要求。部署了“现场活动宣传”、“平面媒体专题宣传”、“手机短信宣传”、“户外大型字幕宣传”、“广播电视宣传”、“网络在线宣传”、“政策法规宣贯”和“制发纪念品宣传”八大宣传方式并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五是委托省节能监察中心组织开展了23期各类节能培训。全省共2700多名节能从业人员参加了培训。有效提升了全省节能从业人员的法律水平,促进了被监察对象依法节能工作的开展。每年组织两期全省节能监察执法人员培训,对节能监察工作中的执法程序、文书档案管理、执法跟踪、公共机构专项监察、用能产品设备专项监察、能耗限额专项监察、非工业企业节能监察等专题内容进行讲解。并在省市联动执法行动中带动地市节能监察力量的发展,促进全省节能监察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为契机,在广大中小企业中突出宣传学习中小企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在中博会和中博会事务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受众群。

  (三)将普法工作和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

  一是积极推进工业商贸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地方立法,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已提交省人大审议。出台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备案管理办法》,确保在管理中依法行政。二是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立了以我委杨建初主任为组长的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我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制定了我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在省编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委带有审批性质的77项职能,取消、转移和下放33项,保留44项三是顺利完成189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会议提案、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被省政府评为建议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并受通报表扬四是针对佛山市就煤炭经营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模糊行政执法事项提出释疑请求,我委根据国家《煤炭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和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文件向佛山市进行了专门释法和解疑,进一步规范了佛山市煤炭监管工作中的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电力、成品油等行业公共行政管理工作。做到依法依规,方便企业,服务基层。在实施成品油市场管理和推进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农电体制改革工作中,充分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出台了《广东省拍卖行业违规行为处理试行办法》等相关行业管理制度,规范了有关事项的办理程序和要求,创造了公开、公平和透明的法制环境。截至目前,全省共设立568家拍卖企业。共有126家企业办理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特许经营体系覆盖零售、餐饮、服装、家居、酒店、汽车服务等多个行业。办理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企业达156家。在今年省委省政府开展的“三打两建”专项行动中,我委与全省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上下联动,联合各成员单位,形成合力,联合执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根据省三打办通报的第三工作季度绩效考评结果,在31个成员单位中我委等17个单位以综合分100分的成绩并列第一名。 

  二、2013年普法工作计划

  (一)积极开展法制学习宣传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培训。坚持和完善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学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二是加强对机关公职人员法制培训。积极推广《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的应用,充分利用网络学法的独特优势,努力提高机关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实效性和便利性。充分利用我委经济和信息化大讲堂的组织方式,通过讲座的方式开展学法用法培训。对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举办履行职责相关专门法律知识培训。三是继续利用我委公众网及时公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大工业商贸经济和信息化法规的宣传力度,方便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四是结合专题活动,加强对外法制宣传。鼓励支持有关行业协会,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对企业的法律法规培训,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企业守法意识。拟定2013年7月举办一次全省拍卖服务宣传周活动。开展节能监察机构专项培训和不少于3期万家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培训。通过提升企业负责人和监察机构从业人员的法律水平和参谋助手作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进一步提高《广东无线电》等无线电管理专业报刊的采编水平,强化无线电普法宣传阵地。

  (二)将普法工作与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为切实履行好各项职责提供法律保障

  一是加快推进立法步伐。积极推进重点立法项目的出台。抓紧完成纳入我省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的送审。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顺利推进规划项目的前期工作。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我委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合法合规,对实施多年的规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措施,及时进行清理,对不再符合当前形势需要的,及时提出废止或修订意见。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制度。四是对保留的审批项目的依据、条件、程序、需要提交的材料、时限等要重新梳理和规范编制审批工作手册,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做好审批信息的公开,方便企业和公众办事。五是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是不断改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机制,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和公众媒体的监督,认真践行依法行政。七是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规范和完善信访事项的办事流程。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信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