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省技术进步工作意见
来源:发布时间: 2004-03-31 16:10:07

2004年全省技术进步工作意见

 

2004年全省技术进步工作,要积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落实张德江书记“进一步引导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提高核心技术和重要应用技术的创新能力,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真正把速度和效益建立在技术、质量、管理、品牌和知识产权的基础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运用九大产业竞争力研究的最新成果,充分发挥省财政各项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再上一个新台阶,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

2004年技术进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突出专题,体现政府政策导向作用,形成完善的政策研究―政策制订―政策实施―绩效检查评估的工作程序;更进一步推进项目组织实施的科学决策机制,继续组织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重大项目的社会公开招投标工作。

一、开创全省技术创新工作新局面

(一)继续推行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招投标活动,强化技术创新科学管理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管理水平

1、在2003年组织省政府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招投标和省重大装备技术创新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出台2004年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招标重点领域并向社会公告。明年招标工作仍按照“以市场机制为主,合理配置和适当集中资源,力争重点突破”以及“需求、科学、效益、能力”的原则,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和规定,通过专家评审优选项目承担单位,并在省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中落实配套项目资金。

2、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申报、扶持、跟踪、验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项目申报系统,改进项目库管理办法,充实完善专家库,优化专家评审制度。对申请列入省技术创新项目的项目采取专家评审打分制,结合当前工作重点进行遴选。对申请列入省技术创新资金扶持的重大项目实行跟踪管理,项目完成后落实项目验收和资金决算等工作。会同省财政厅制订出台《广东省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财政资金的下达及使用管理。

(二)构建体系,进一步培育作为产业创新基础的企业创新能力,以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为依托,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1、继续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技术中心的工作定位,突出产业竞争力目标,引导技术中心依托企业成为产业技术创新的主力军,支持企业技术中心研究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加强战略性研究,以技术中心承担省产业结构调整任务的项目为重点,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增强产业化能力和企业核心能力。依托华南理工大学组建广东省企业技术创新评估中心,加强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动态管理,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做好基础和准备。对已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实行“年审制”,对评审不合格的给予除名,每年度12月将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2004年上半年,组织一次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经验座谈会、采取专家指导、政府宣讲和企业交流等方式,使技术中心真正成为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的组织保障。

2、促进区域社会创新体系建设。在产业集聚区域,建立以产业共性技术、人才、信息等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行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促使其成为区域产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增强产业簇群竞争力和区域竞争力。加强与省中小企业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技厅等部门沟通协调,明确各自工作重点,形成合力。

(三)集中力量实施一批解决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的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培育具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核心技术,提升产业竞争力

重点关注九大支柱产业技术创新项目,以培育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寻求在关键领域实现重点突破,项目承担形式上鼓励产学研联合以及企业间联合,带动全省产业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2004年省财政资金支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领域:

1、重大装备技术创新专题。支持成套技术开发和系统技术集成;重点发展数控机床,环保设备,高压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通用、专用和成套设备,3G通信及网络设备,电子专用设备,医疗器械,纳米技术等新材料成套生产技术,汽车,现代化农业机械。

2、关键瓶颈技术创新专题。围绕重大装备技术创新项目,解决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工艺),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瓶颈技术,重点支持密封件、液压件、自动化控制传感元件,汽车关键零部件,耐高温、耐高压、耐腐蚀新材料,防火隔热、绝缘新材料,环保水溶性油墨、涂料新材料,有机硅(氟)新材料、抗静电材料,大型精密复杂模具,金属表面处理。

3、嵌入式软件和信息化专题。重点支持嵌入式软件和应用软件开发,包括:企业管理信息化软件、生产过程控制软件,信息化装备及系统。

4、行业共性技术扩散专题。鼓励通过产学研合作、企业向合作加速行业共性技术在产业内、产业间的扩散应用,重点支持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应用和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推广应用。

5、名牌产品升级换代专题。重点支持名牌产品升级换代的技术创新和名牌产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名牌,提高名牌产品竞争力。

6、行业优势企业技术创新专题。突出培育我省优势行业中骨干企业的竞争力,重点扶持具有行业优势的企业进行具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开发,形成产业竞争优势。

二、加大全省技术改造工作力度

(一)技术改造项目重点领域

1、提升九大支柱产业竞争力。重点支持九大产业竞争力研究报告提出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把产业关联度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强作为技术改造重点领域支持的主要内容,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做精做强做大。培育一批“单打冠军”和“领航旗舰”。

2、振兴装备制造业。重点支持汽车制造、输配电设备及电工器材、通用机械、专用设备、电子装备、医疗器械、船舶制造七大行业75类重点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通过支持省认定的20家大型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做强做大我省装备制造业。

3、实施名牌带动战略。重点支持已获得国家和省评定的名牌产品企业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出口规模,扶持企业做强做大。支持列入《广东省培育名牌产品指导目录(工业类)》企业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加快品牌成长,尽快创名牌。

4、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分类指导、梯度推进、协调发展、共同富裕”的方针,积极推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区域协调发展。重点支持珠江三角洲向山区进行产业转移的重点项目,包括资源型合作、生产型合作、科技型合作类项目。支持利用山区资源、海洋资源,发展资源深加工项目及有特色的优势产业技术改造项目。

5、企业信息化。重点支持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重点骨干企业进行信息化的示范性改造项目,以及为企业信息化服务的骨干软件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

(二)继续抓紧国家和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

1、抓紧国债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促使我省的国债技改项目尽快完成。一是加快对已完工未验收的国债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二是积极协调,落实项目国债资金。三是做好衔接,抓紧未批可研项目前期工作。四是加强监管,推进在建项目实施建设,使我省国债项目早日投产,发挥效益。

2、抓紧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工作。一是组织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委)和省有关单位,抓紧2002年、2003年下达的省财政预算企业挖潜改造专项资金和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挖潜改造项目的实施工作。二是加快围绕解决当前制约我省经济发展中的“瓶颈”而组织实施的重点技改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投产见效。包括珠江三角洲地区燃气联合循环机组技改项目、山区“三大水泥基地”新型干法旋窑水泥项目、韶钢“转炉、高炉”生产装备大型化系列技改项目等。

3、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绩效评价。抓好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定期报告制度的落实工作,加强在建项目的跟踪管理。对已完工的项目,按照《广东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由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委)和省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配合财政部门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三)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做好服务

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方案,结合当前技术改造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简化审批程序,进一步转变我省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能,增创体制新优势,促进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逐步建立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

1、以规划为龙头,落实大型企业集团的投资决策权,提高技术改造工作水平。省属16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省50户工业龙头企业及省政府认定的优秀民营企业可编制中长期技术改造总体发展规划,经论证审批后,规划内属国家鼓励发展的技术改造项目,在省级权限内的由项目承担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地市经贸局(经委)或者省属主管单位登记备案,并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或确认手续。企业要及时报告规划执行和项目建设情况。把龙头企业技改规划的编制论证作为新的指导面上工作抓好抓紧。

2、实行技术改造项目登记备案制。在省权限范围内,对非国家产业政策限制、不需财政资金支持和能自行平衡生产配套条件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生产安全等许可手续。

3、实行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制。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政府核准项目目录,在省权限范围内,对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技术改造项目,待国务院批准的投资体制改革方案正式下达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4、试行部分技改项目招标。根据产业竞争力研究的最新成果,围绕全省技术改造投资重点领域,针对能够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关键技术改造项目,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采用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通过公平竞争优选项目承担单位。招标项目包括重大装备国产化项目和重点工程中标单位承担的技术改造项目。

(四)加强制度建设,抓好规范管理

1、建立技术改造专家咨询评估制度。对需财政挖潜资金安排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国家政策有专门规定的如水泥、交通、热电联供、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专家评估论证,提出评估报告,并抓紧成立省技术改造咨询评估专门机构组织开展有关工作。

2、强化科学论证。为改进省财政挖潜改造资金计划编制方式,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公开性、规范性,将进一步加强专家评估论证环节。坚持科学评估、择优支持、公正透明、相对集中、保证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编制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计划。

3、修改完善现行广东省级财政挖潜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在已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性办法的基础上,省财政厅会省经贸委将联合修改完善现行广东省级财政挖潜改造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现有省财政挖潜改造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资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