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拍卖行业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粤经贸流通〔2007551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

    现将《广东省拍卖行业“十一五”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OO七年六月十二日

 

广东省拍卖行业“十一五”规划纲要

 

为了使广东省拍卖业快速、有序地发展,更好地为全省经济建设发展服务,根据商务部关于制定拍卖行业发展规划和《广东省流通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结合广东省拍卖业发展现状及面临形势,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广东省拍卖行业发展现状及面临形势

(一)发展现状

广东省自1986年恢复拍卖业以来,注重拍卖专业人才的培训,注重走多元化发展的路子,拍卖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拍卖行业位于全国前列,拍卖公司全国最多,拍卖师全国最多,拍卖成交额全国最大。但是,广东省拍卖企业规模小,企业素质表现参差不齐,行业表现出无序竞争。

1、拍卖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全省拍卖行业规模在全国名列前茅,2005年全省共有拍卖企业440家,比十五时期的250家增加190家。全省拍卖成交额从2001年的90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465亿元,增长4.2倍,十五时期累计实现成交额1116亿元,比九五时期的265亿元增长3.2倍;2005年,全国拍卖总成交额2500多亿,广东拍卖总成交额占全国的1/5

2、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全省在拍卖专业人才培训上开了全国先河,成立了广东省拍卖业培训中心,硕果累累。2005年,全省共有拍卖从业人员5500人,约占全国的1/8,其中1007人通过了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组织的考试,成为注册拍卖师,占全国的1/6。至2005年底,全省共举办拍卖从业人员培训班39期,为全国拍卖企业培训学员7800多人。

3、拍卖业务多元化发展。拍卖标的从早期的缉私罚没等公物为主,逐步向多元化发展,已拓展到公物、金融不良资产、司法强制执行资产、海关罚没资产、国有企业改制和破产企业资产、国有土地、艺术品、无形资产、冠名权、知识产权、农产品以及社会其他企业、个人委托拍卖等各种标的。

4、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竞争无序。广东省拍卖行业发展迅速,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但是企业的规模普遍较小,抗风险能力不强,容易遭受冲击,企业的素质参差不齐,行业规范不够,无序竞争的情况时有出现。有的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标的,损害行业形象。拍卖企业之间缺乏沟通、信任与合作,造成了企业的信息闭塞,影响了市场的拓展和业务范围的扩大。

(二)面临形势

1、体制上的挑战。广东省拍卖业与其他行业相比起步较晚,现有拍卖企业的管理体制与管理理念相对落后,缺乏相应的拍卖管理人才,不利于提高拍卖公司的整体业务技能和素质,不利于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同时导致成本费用快速增长、管理效率下滑、资源配置不合理。

2、市场上的挑战。目前不少拍卖企业的管理还是家庭式、作坊式的管理,拍卖企业规模小,管理水平差,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由于拍卖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行为道德规范,严重制约着企业发展,迫切需要向现代管理方式转变。

3、人才上的挑战。广东省拍卖业的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但从目前的实际来看,拍卖人才依然比较匮乏,精通文物、古玩、字画等方面拍卖的专门人才更显不足。许多从业人员缺乏相应的技术和操作能力。拍卖行业的专门管理人才也比较缺乏。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适度发展的原则,优化行业结构,加速拍卖业专业化发展,加快诚信建设,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做强做大拍卖企业,逐步建立运作规范、竞争有序、经营多样、服务优质、与国际拍卖市场接轨的拍卖市场体系,促使拍卖行业成为广东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省经济结构优化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和谐广东,全面实现宽裕型小康,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贡献

三、基本原则

(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根据各市经济发展水平、拍卖市场需求、拍卖市场发育程度、行业规模以及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规划发展新的拍卖企业,严格控制增量,调整优化存量。

(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在市场培育、促进拍卖业发展中的主导和主体作用,转变政府经济职能,主要在规划引导、政策导向、环境营造和规范运营行为等方面发挥作用。

三、发展目标

(一)行业发展目标

行业规模。十一五期间,实行拍卖企业总量控制,抑制拍卖企业增长过快的势头,全省新办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的增长率控制在25%~30%的幅度。根据十一五拍卖行业发展规划、各地拍卖业务发展计划、拍卖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及市场秩序、经营业绩、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审批新办拍卖企业。要着力培育一批经营业绩突出、市场拓展能力强的专业化龙头拍卖企业,扩大拍卖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全省达到国家拍卖企业A级以上的企业达到46%,比2005年的31%增加15%。其中AAA级企业由2005年的3%增加到2010年的4%;AA级企业由11.6%增加到16.7%;A级企业由17%增加到25%。

行业素质。十一五期间,加快全省拍卖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核查、信用管理、行业统计等制度建设,规范行业管理。通过提高全员素质,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等措施,实现拍卖行业经营运作规范,信誉度高,服务优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的新局面。

行业效益。全省拍卖行业拍卖额从2005年的465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600亿元,年平均增长5%左右。培养一批重点拍卖企业,其中,规划期内,年成交额在1亿元以上的拍卖企业占全省拍卖企业总数的1/10(约50家),超5亿元的10家,超10亿元以上的5家。通过规范行业经营行为、提高人才素质、加强行业自律与行业监督等措施,提高行业的效益。

(二)业务发展目标

鼓励企业积极拓展拍卖领域,增加科技含量和提高拍卖水平。努力寻找拍卖行业新的增长点,争取在无形资产、股权、文化艺术品等领域开拓出更多拍卖资源。加快拍卖市场载体建设,实现拍卖场所集中化和拍卖设施现代化。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拍卖水平。

(三)人才发展目标

加快拍卖企业的人才培养,不断提高拍卖师的执业水平及加速培育一批行业高级管理人才。到2010年力争每家拍卖企业有3名以上国家注册拍卖师,全省国家注册拍卖师人数由2005年的1007名增加到1500名;具有拍卖从业资格证从业人员由2005年的2025名增加到3000名;拍卖企业从业人员由4564人增加到6200人,增长36%。规划期内,计划培训拍卖从业人员15期,执业拍卖师人数由占从业人员的15%提高到25%

四、主要任务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纵观全局,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国家和广东经济的发展,拍卖业的市场将更加广泛,发展的机遇将更大。但同时,随着外资不断涌入,拍卖行业在人才、管理、经营理念、拍卖技术等方面将面对国际同行的激烈竞争,将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因此,要实现以上目标,需要在以下方面加强工作。

(一)强化对拍卖业重要性的认识。拍卖业是第三产业的小行业,未引起足够重视。但是拍卖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拍卖业已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提高认识,把拍卖业置身于经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和大流通领域之中,从战略高度正确把握发展方向,抓住发展机遇,实现拍卖行业健康、有序、科学、规范地发展。

(二)优化拍卖行业结构。逐步改变广东省拍卖企业地区分布不均,经营水平不高的局面。进一步转变经营理念,开拓拍卖领域,增加专业化拍卖企业,提高拍卖企业的市场化程度。加快拍卖企业整合重组和优化升级,实现拍卖企业从量向质的飞跃。

(三)加强人才培训。要从战略的高度重视人才的培训,通过人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全省每年至少举办三期拍卖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班,组织一次拍卖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和若干期其它拍卖业务人员培训,加强拍卖行业经理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业务等知识的培训。加强拍卖业管理人员、营销人员和拍卖师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拍卖行业的整体素质,努力造就一支诚信、向上、专业的拍卖队伍。

(四)做强做大拍卖企业。提高拍卖行业在广东省经济的比重,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改变拍卖企业规模小、经营范围狭窄、运作模式单一、管理机制不健全、市场开拓能力不强的状况。逐步增加AAA级和AA级企业的数量,提高拍卖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突出重点,扶优扶强,鼓励和支持拍卖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形成品牌效应。抓好龙头企业,扶持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带动行业发展;抓好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东莞等重点市拍卖业的发展,带动全省拍卖市场。

(五)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拍卖协会要协助建立全省拍卖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核查和信用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争取更多的拍卖企业成为拍卖协会会员。积极为政府、行业和企业服务,充分发挥沟通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全省拍卖业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运行机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确保拍卖业有序、健康地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努力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拍卖业运作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各项拍卖规章制度,规范经营管理,促使拍卖业的运行机制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拍卖行为。引导广大拍卖从业人员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培养高尚的职业操守。按照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原则,建立完善拍卖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和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督促企业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促进拍卖业规范发展。加快拍卖业纳入法制化轨道建设。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杜绝拍卖企业与委托方或竞买方搞黑箱操作、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防止行业垄断。加强对外来拍卖市场的协调管理工作,规范市场行为。

(三)积极做好监督核查工作

1、严格实行拍卖企业的年度监督核查和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对本行政区内拍卖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做好拍卖业信息报送和统计工作,建立拍卖企业与其他有关行政机关计算机档案系统互联网络,对拍卖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对违法违规的拍卖企业要坚决查处和纠正,以保证拍卖市场的正常秩序。

2、每年进行一次监督核查活动,重点监督核查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的设立是否符合《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证照是否齐全,有无违规经营等。对有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没有拍卖师、一年内未开展拍卖业务或没有营业纳税证明、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企业,取消其经营资格,回收《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并通知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3、拍卖企业不得跨市迁移注册地,不得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凡未取得省经贸委核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不得开展拍卖活动。

4、拍卖企业法人、注册资金、经营地点、经营范围等的变更,须与开业时间或者前一次变更相隔的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不得随意变更。

5、加强拍卖活动现场监管。对拍卖活动的现场监管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并出示相关证件。现场监管的内容包括:检查委托拍卖合同是否真实、合法;检查竞买人登记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拍卖规则是否合法;检查拍卖标的是否与备案材料中的《拍卖标的清单》相一致;检查主持拍卖师资格是否有效;检查拍卖实施过程有无违法行为;检查成交确认书是否真实、合法。

(四)政策扶持

1把拍卖业的发展列入地方流通业发展规划,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2、促进拍卖方式创新和拍卖市场信息的进一步畅通,将传统的拍卖方式与网上的拍卖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拓展拍卖业新的发展空间,创造新的市场机遇。

3、发挥行业管理的作用,赋予拍卖行业协会一定的管理权限。通过协调,吁请政府有关部门解决拍卖企业在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

4、扶优扶强。鼓励拍卖企业发展分公司(分公司的数量包含在规划发展数内);鼓励设立专业性拍卖企业;鼓励企业向A级发展;建立全省诚信拍卖企业库,扶持信誉好的企业做强做大。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效益好的拍卖龙头企业。

(五)加强拍卖企业相互间的业务交流。组织拍卖人员到省外和国外交流业务,吸收国内外拍卖企业先进管理经验,改善拍卖企业经营管理,取长补短,增强拍卖企业抗风险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附件:广东省拍卖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表

 

       广东省拍卖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表

 

序号

地区

2005

企业数

2010

企业数

规划

发展数

 

备注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全省

443

596

153

32

36

31

27

27

 

1

广州

108

133

25

5

5

5

5

5

 

2

深圳

64

81

17

4

4

3

3

3

 

3

珠海

27

33

6

2

1

1

1

1

 

4

汕头

16

20

4

 

1

1

1

1

 

5

佛山

45

55

10

2

2

2

2

2

 

6

韶关

8

10

2

1

 

 

1

 

 

7

河源

6

8

2

 

 

1

 

1

 

8

梅州

6

11

5

 

1

2

1

1

 

9

惠州

17

25

8

2

2

2

1

1

 

10

汕尾

6

7

1

 

 

1

 

 

 

11

东莞

21

40

19

5

5

3

3

3

 

12

中山

18

23

5

1

1

1

1

1

 

13

江门

26

33

7

1

2

2

1

1

 

14

阳江

11

14

3

 

1

1

 

1

 

15

湛江

19

23

4

1

1

 

1

1

 

16

茂名

8

14

6

2

1

1

1

1

 

17

肇庆

11

17

6

1

2

1

1

1

 

18

清远

10

17

7

2

2

1

1

1

 

19

潮州

5

8

3

1

1

 

1

 

 

20

揭阳

8

15

7

1

2

2

1

1

 

21

云浮

3

9

6

1

2

1

1

1

 


 

说明:1.2005年企业数包括:2005年度企业年度核查数;新设立、未年检数;

新设立的企业分公司数。

2. 省根据各地拍卖业务发展计划、拍卖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及市场秩

序、经营业绩、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审批新办拍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