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年)的通知
粤府办〔2015〕56号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 2015-10-30 14:52:00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26日 

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为推动全省信息基础设施跨越式发展,打造全国信息化先导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建设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充分发挥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商的主体作用,强化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调动全社会资源参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突出光纤网络、移动通信基站、公共区域无线局域网(WLAN)等建设重点,加大建设投入,加强政策扶持,推动信息基础设施跨越式发展,努力打造珠三角世界级宽带城市群和全国信息化先导区。 

  (二)建设目标。 

  2017年底前,我省各主要宽带指标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珠三角地区建成全国首个宽带城市群,粤东西北地区固定宽带接入能力快速提升。 

  ——到2015年底,全省光纤接入用户达到1059万户,光纤入户率提升至37%.新增开通光纤入户(住户)业务的行政村2534个;城市用户、农村镇区光纤接入能力分别达到50Mbps、20Mbps.光缆长度达到167.3万公里,光纤端口累计达到2493万个。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累计达101.8万座,基站站址累计达12.6万个;公共区域WLAN热点累计达9.5万个,无线访问接入点(AP)累计达42.6万个。 

  ——到2016年底,全省光纤接入用户达到1569万户,光纤入户率提升至54%.新增开通光纤入户(住户)业务的行政村2550个;城市用户、农村镇区光纤接入能力分别达到100Mbps、30Mbps.光缆长度达到175.6万公里,光纤端口累计达到3436万个。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累计达118.6万座,基站站址累计达14.3万个;公共区域WLAN热点累计达9.8万个,AP累计达48.3万个。 

  ——到2017年底,全省光纤接入用户达到2042万户,光纤入户率提升至71%。新增开通光纤入户(住户)业务的行政村2585个;城市用户、农村镇区光纤接入能力分别达到300Mbps、30Mbps.光缆长度达到183.9万公里,光纤端口累计达到4278万个。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累计达128.9万座,基站站址累计达15.7万个;公共区域WLAN热点累计达10.3万个,AP累计达56.1万个。 

  二、建设任务 

  (一)加快光纤网络建设。 

  1.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全省光纤接入用户三年累计新增1374万户,其中20Mbps以上光纤接入用户占比90%,50Mbps以上光纤接入用户占比50%,100Mbps以上光纤接入用户占比20%;光缆长度累计新增26.8万公里,光纤端口累计新增2550万个,开通光纤入户业务的行政村累计新增7669个。  

  2.主要任务。 

  ——建设全省大容量骨干网。按照“优化架构、提升容量、高速接入、广泛覆盖”的思路,建设珠三角光缆网、粤东骨干光缆环、粤西骨干光缆环、粤北骨干光缆环,构建“一网三环”的全省大容量骨干光缆网。扩容珠三角光缆网骨干网节点,新建与粤东、粤西、粤北骨干环的通达光缆,大幅提升全省光缆网络覆盖密度和网间带宽。全省新建佛山—东莞、广州—惠州、汕头—潮州、潮州—揭阳、揭阳—梅州、江门—阳江、阳江—湛江、茂名—湛江、梅州—湛江等20条骨干光缆,扩容揭阳—潮州、惠州—深圳、肇庆—佛山等11条光缆,全省骨干光缆总里程增加21.7万公里,总带宽容量提升60%。(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全面推进城市新建小区光纤入户。加快建设全光纤网络城市,在公用电信网络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以上城区全面落实光纤到户和广电双平面复合光纤网国家标准,光纤接入能力达到100Mbps以上。积极推动实现电信运营商平等接入,保障用户自由选择权。建立完善信息基础设施与住宅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验收制度,将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纳入房屋建设综合验收环节,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省市县三级均建立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通信管理部门参与的沟通协调和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每季度对新建小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审查和验收,确保国家光纤入户标准落实到位。(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信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大力实施城市既有小区光纤改造攻坚。以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等珠三角城市为重点,结合城市“三旧”改造,成片区推进既有小区、城中村“光进铜退”,光纤网络接入能力达到50Mbps,全省城市既有小区基本实现光纤全覆盖。2016年6月底前,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信管理局、环境保护厅、工商局等单位开展全省光纤入户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治理阻挠施工、索取高价入场费、签订垄断排他性协议等突出问题。引导电信运营企业针对铜缆用户开展升级光纤用户活动,出台免费提速、降低网费等鼓励措施,引导光纤用户群体加快发展。(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广电局、环境保护厅、国资委、工商局) 

  ——加快建设农村光纤网络。实施村村通光纤工程,引导电信运营企业在全省所有行政村建立通信机房和光缆接入节点,逐步推进自然村(20户以上)连通光缆,光纤接入能力达到20Mbps.推进光纤网络服务下乡进村,在乡镇政府、行政村村委会、农村中小学校、农业生产基地、农村电子商务聚集区等地区和场所率先开通光纤网络,利用智慧乡村建设、农村信息化特色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带动农村光纤用户发展。珠三角和有条件的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居民小区、新农村综合体、新型社区、新村聚居点的新建住宅参照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建设。在韶关、河源、梅州等地未通光缆的偏远农村地区,由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开展分片区包干建设试点,规模化推进光缆到自然村。鼓励民营企业出资参与光纤到村建设。(责任单位:省农业厅、通信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 

  ——推进公共通信管道共建共享。2016年6月底前,由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编制《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资源空间布局总体规划(2016—2020年)》,并根据建设进展每年组织滚动修编年度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通信管道纳入全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省通信管理局指导全省城市通信管线管理,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编制及地下空间资源调查评估工作。在广州、深圳等有条件的地市探索开展地下综合管廊管理试点,建立政府主导的公共通信管道共建共享模式。支持省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参与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地铁、机场、港口等大型公共设施通信管道网络。(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国资委) 

  (二)加快移动通信基站建设。 

  1.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全省公众移动通信基站三年累计新增55.5万个,其中珠三角地区34.8万个,粤东西北地区20.7万个;基站站址三年累计新增4.6万个,其中珠三角地区2.7万个,粤东西北地区1.9万个,全面实现城乡及交通干线4G网络全覆盖。 

  2.主要任务。 

  ——提升城乡4G基站覆盖能力。2016年6月底前,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编制《广东省铁塔站址建设规划(2016—2020年)》,促进全省城乡基站集约建设。加快城市4G网络规模化商用,重点在商场、机场、车站、码头、重要楼宇、工业园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加强通信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建设,提升4G网络服务质量。实施4G网络入乡进村工程,在珠三角所有自然村(20户以上)和全省所有行政村开通4G网络,实现对全省农村地区基本覆盖。(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推进高速公路4G信号全覆盖。依托全省新建高速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基础设施,同步推进4G基站建设,实现新建高速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通车时4G信号全覆盖。完成潮惠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广乐高速公路韶关段、二广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广乐高速公路广州清远段、江罗高速公路二期工程、济广高速公路平远—兴宁段等48个高速公路项目基站站址和基站建设。启动汕头—湛江高速公路云浮—湛江段、清远连州—佛冈高速公路、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清远—云浮段、大埔—潮州港高速公路等31个高速公路项目基站站址和基站建设。(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通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加快铁路、地铁和城际轨道等交通沿线基站建设。利用全省各等级公路、市政道路、铁路、地铁、路灯杆、公交车站的站址、电源、管道等基础设施,快速推进4G基站规模化建设。重点推进深茂铁路、广佛地铁南延线、广州地铁第4、6、7、9号线和深圳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3号线(东延线)、4号线(北延线)、5号线(南延线)、6号线(南延线)、7号线、8号线、9号线(西延线)、10号线、11号线等线路基站建设,实现对珠三角交通沿线4G信号全覆盖。(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通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加强基站台站设置审批改革创新。推进基站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审批制度改革,将目前实行的逐个台站设置审批方式转变为整体审批和运营企业自助备案,建立事前统筹规划、事中自助备案、事后协同监管的基站管理新模式。进一步简化基站台站设置申报材料,明晰备案核准条件,推行承诺制,降低备案门槛。推进基站台站设置自助备案系统建设与应用,提升基站报备效率。明确环保、住房城乡建设、无线电管理等部门的基站管理职责,建立基站建设不良信息通报机制,提升基站协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加快公共区域WLAN建设。 

  1.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全省公共区域WLAN热点三年累计新增1.02万个,AP累计新增16.4万个,基本实现主要公共区域WLAN信号全覆盖。 

  2.主要任务。 

  ——加快政府主导的公共免费WLAN建设。按照先珠三角、后全省的建设步骤,有序推进公共区域无线接入项目(“i-Guangdong”)建设,逐步实现全省行政办事大厅、公园、文体场馆、医院、交通枢纽、商圈、重点产业园区、景点等公共场所WLAN覆盖,为公众提供免费接入服务。编制《广东省“i-Guangdong”项目检测规范》,建立全省统一的用户平台、技术服务标准和形象标识,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i-Guangdong”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接受社会公开评议。研发WLAN三维定位技术、流媒体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平台,向用户和商家提供精准无线定位、广告推送、多屏实时互动和在线支付服务。各地以灵活多样的模式,因地制宜地组织有资质的企业承担公共免费WLAN建设,实现全省重点公共区域全覆盖。(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通信管理局) 

  ——引导社会建设商业服务WLAN.出台鼓励社会民间资本参与无线宽带网络建设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三大电信运营企业、网络技术企业、商家等市场主体,参与宾馆、酒店、商场、餐厅等商业公共场所WLAN建设,为公众提供优质的WLAN接入服务。(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通信管理局) 

  ——推进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建设与应用。加快超高速无线局域网(EUHT)技术研发,开展EUHT在城市公交系统无线电移动监测领域的应用试验,推进智能终端芯片产业化。逐步推动EUHT系统在高铁、高速公路、地铁、城际轨道等交通沿线的规模化部署与应用,提升高速移动条件下的WLAN接入服务能力。(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通信管理局) 

  ——加强公共区域WLAN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设全省统一的“i-Guangdong”认证平台,落实接入认证、用户信息登记备案等制度,增强信息安全事件防范和溯源能力。建立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制度,设立全省统一的客服热线,对信息安全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加强“i-Guangdong”后台网络、软件、数据的备份建设,提升抗风险和快速修复能力。规范公共区域WLAN建设管理,积极开展WLAN使用安全宣传。(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通信管理局) 

  ——推进无线广播电视双向网建设与应用。加快无线广播电视双向网技术研发,开发无线广播电视新功能,丰富无线广播电视业务形态和技术手段,推动广播电视频谱资源深度利用。根据我省农村地区特点,探索广播电视网有线无线卫星一体化融合发展的创新模式,为推动农村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按本行动计划明确的任务目标,认真抓好本地区的组织实施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于2015年11月底前制定信息基础设施三年建设实施方案。各地要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一把手”工程,明确市长为主要责任人,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检查督办制度,每年3月底前专题部署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总体统筹,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报请省政府对各市落实行动计划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省通信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具体组织与检查督导。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工商局、南方电网公司等单位负责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与落实。(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工商局,南方电网公司) 

  (二)加强规划统筹。每年2月底前,各级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要将本年度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报送各级规划建设、经济信息化、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供电、通信管理等部门备案。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将光纤网络、铁塔基站、室内分布系统、通信管道等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与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市政基础设施等相关规划做好衔接,预留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建设条件。(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南方电网公司) 

  (三)加快项目审批速度。2016年6月底前,各级政府要制定简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流程的具体措施,结合网上办事大厅应用,优化办理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无线电台站执照、环境影响评估等有关审批办理速度。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等部门要积极探索网上并联审批基站建设模式,推行电子证照管理,加强部门审批结果数据共享,提高基站审批办理效率。(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编办、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通信管理局) 

  (四)发挥电信运营企业主体作用。2015年11月底前,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要制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投资计划,组织专门人员成立专项建设办公室,建立层层督办考核制度,将每项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区)。抓紧安排“十三五”投资建设项目,确保三年内每年投资额较2014年增长40%以上。2016年底前,各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要力争出台城市光纤用户、农村光纤用户分别免费提速到50Mbps、20Mbps等优惠措施,引导光纤用户加快发展。(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五)加强财政扶持。2015-2017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共6亿元支持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选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市场配置无法解决、需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关键节点进行重点扶持。各地市要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充分调动电信运营企业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光进铜退”特别是既有小区、城中村、偏远农村光纤网络建设。(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 

  (六)加大投融资力度。各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要积极争取集团公司的资金支持和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争取三年总投资超过900亿元。引导省内银行及金融机构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并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民间资本、金融资本及风投资金积极投资参与宽带接入网建设与运营,以资本合作、业务代理、网络代维等形式与基础电信企业开展合作。(责任单位:省金融办、通信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七)加强用地用电保障。每年2月底前,省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中国铁塔广东省分公司要将用地、用电计划分别报省国土资源厅、南方电网公司。省国土资源厅要指导各地做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保障。南方电网公司要将信息基础设施用电申请纳入报装绿色通道,简化报装程序,提高办理效率。(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南方电网公司) 

  (八)进一步开放公共建筑。各市、县政府要制定公共建筑与设施免费开放目录,每年向社会通告。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开放公共建筑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免费开放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所属建筑物,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馆,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公园等各类公共场所,以及各等级公路、市政道路、铁路、地铁、路灯杆、公交车站等各类公共设施。公共建筑与设施所属单位要开放其建筑的天面、公共地面、电信间、设备间、配套设施等资源,并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电力、机房、管道、管线、选址建站许可、进场许可等便利条件。(责任单位:省各相关部门、各直属机构,南方电网公司) 

  (九)维护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良好秩序。各地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协调解决行政区域内阻挠施工、非法逼迁等危害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行为。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盗窃信息基础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工商、通信管理部门要依据《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等法规规定,打击和处罚通信业务垄断经营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规定外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在城市或交通扩建等工程建设中,需要动迁铁塔、基站、通信管线等信息基础设施的,工程主管部门要与电信运营企业充分协商,保证信息通信业务不中断。(责任单位:省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通信管理局、工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十)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积极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和政府网站等各类媒体,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发动社会各界广泛理解和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广东广播电视台每年要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报道活动,推出一批专题报道,为我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通信管理局) 

 

  附件:1.全省新增光纤接入用户计划表 

     2.全省新增光纤入户(住户)行政村计划表 

     3.全省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建设计划表 

     4.全省公共区域无线局域网建设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