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情况

  (一)背景及依据

  智能机器人是一种能够半自主或全自主工作的机器装置,具有感知、决策、执行等基本特征,既是先进制造业的关键支撑装备,也是改善人类生活方式的重要切入点。我省智能机器人产业主要包括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和无人机(船)等。作为全国智能机器人生产和应用大省,我省智能机器人集群发展优势明显,包括广阔的应用市场、完整的产业链、自主研发的技术优势、初步成型的产业集聚生态等。但同时也在中高端产品技术水平、关键零部件和部分系统集成技术、智能化水平、专业人才等方面存在短板。在此背景下,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等文件精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制定了《广东省培育智能机器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下称“《行动计划》”)。通过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我省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

  (二)总体思路

  《行动计划》突出“产业集群”建设要求,对标世界先进水平确定发展目标,以当前存在的产业问题为导向,围绕发展目标布局重点任务,围绕核心问题凝练重点工程;突出“产业链”建设重点,紧扣“稳链、补链、强链、延链、控链”,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部署资源链,以关键技术突破、产业链创新为核心,以示范应用推广、产业集聚发展为引领,以加强产业服务能力建设、拓展人才交流合作为支撑,不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集聚能力,努力将我省智能机器人产业打造成为规模大、质量高、后劲足的先进智能装备产业集群,为制造强省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

  (一)总体情况

  阐述我省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无人机(船)发展情况,分析我省智能机器人产业的突出优势和主要短板,强调新形势下我省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是整个《行动计划》的前提和基础。

  (二)发展目标

  《行动计划》从产业规模、产业技术水平、产业应用以及产业生态等四个维度来设立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目标。一是产业规模方面:到2025年,智能机器人产业营业收入达到800亿元,其中服务机器人行业营业收入达到200亿元,无人机(船)行业营业收入达到500亿元,年均增长约15%,工业机器人年产量超过10万台,年均增长约15%。二是产业技术方面:结合当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研发投入强度和发明专利方面的数据,提出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超过10%的具体目标,希望能形成一批标志性的重大科技成果和高价值核心发明专利,推动我省机器人产业早日实现“短板补齐、优势彰显”。三是产业应用方面:通过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广应用,推出一批智能机器人创新产品和解决方案,培育形成一批智能机器人深度应用场景,以拉动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应用。下一步我们将培育形成一批智能机器人深度应用场景,组织实施500个以上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四是产业生态方面:《行动计划》重点提出应在标准测试及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高端人才队伍培育等方面进一步重点发力,构建起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

  (三)重点任务

  结合我省机器人产业发展情况与面临挑战,并依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省政府相关政策规划提出重点任务。具体行动包括:一是聚集技术创新,加快技术攻关,优化创新机制,加强科技合作,统筹省内与省外、产业链上游与下游,打造智能机器人创新机制;二是优化产业布局,以我省主要机器人产业基地为依托,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建设一批错位协同发展的机器人产业集聚区,提高全省产业集聚能力;三是培育优势企业,加强骨干企业培育,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提升行业内部分工合作水平;四是深入示范推广,重点在高端制造、传统支柱、社会民生、教育医疗、农业生产等领域开展机器人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发展融资租赁、共享等新型应用模式,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影响力的知名品牌;五是强化支撑体系,建设一批高水平机器人技术研发、检验检测、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产业支撑平台,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能力,加强标准化工作。

  (四)重点工程

  根据《行动计划》中的目标和具体行动,结合我省机器人产业正在实施的和未来要规划的重点行动进行梳理。主要分为八项重点工程:第一、二、三分别是机器人减速器、控制器、伺服系统工程。重点关注机器人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致力攻克技术短板,提出工作具体目标。第四是集成应用工程。针对主要行业特点,支持开展关键工艺技术研究,支持主要集成应用软件的自主开发,持续开展试点示范。第五、六、七分别是无人机、无人船、服务机器人工程。针对无人机、无人船、服务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和关键技术,支持提升关键技术水平、丰富产品种类和应用场景,推动产品应用。第八是智能提升工程。支持重点突破智能共性技术,提升工业机器人智能化水平、服务机器人人机交互及自主作业水平和多无人机(船)协同作业与交互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为推动落实《行动计划》提出的五项具体行动和八项重点工程,提出了三项保障措施,内容包括: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直各部门、省市联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主动谋划推进一批重大项目;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现有资金支持智能机器人产业重大项目、重大研发平台建设,支持机器人应用,鼓励金融机构、产业发展基金参与产业建设;三是强化人才支撑,多措并举促进各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培育智能机器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粤工信装备〔202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