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您好,本公司即将实施煤改天然气进行园区集中供热项目,该项目需进行核准,因此,本项目拟申报下一批次的技术改造专项产生了以下疑问: 1、核准项目是否可以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上申报赋码后还能否在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再次填报,即本项目能否被纳入技术改造项目范围? 2、本项目是否属于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的支持范围? 3、本轮申报只支持2019.9.1-2020.6.30期间完工的项目,是否能类推出:本项目想要申报该专项资金的话,其备案的完工时间必须在2020.9.1-2021.6.30范围内?

  答复内容:小郭先生(女士): 您好!现对您在我厅网站公众留言:“关于广东省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支持范围的咨询”相关问题进行答复:

  一、关于项目赋码和立项问题。根据《关于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制度加强项目代码管理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8〕817号)规定,项目代码是投资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一项一码;项目单位首次办理投资项目相关立项事项(包括审批、核准和备案)时,应当通过在线平台登记项目信息,获取项目代码。同时,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是技改改造项目的备案系统,因此核准项目不能在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填报。

  二、关于项目是否属于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的支持范围。根据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有关政策规定,具有工信部门出具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证明或项目核准文件的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可按程序申报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支持。

  三、关于完工时间。根据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政策有关规定,技术改造项目实际完工时间在2019年9月1日(含)至2020年6月30日(含)期间,且实际完工时间在项目立项(含备案)的建设期内,可按规定申报2021年省财政技术改造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