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您好! 我司看到贵处近日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请问,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还分广东省级和深圳市级吗? 如果分的话,深圳市的企业能否同时申报认定“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答复内容:您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深圳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属于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组成部分。具体事项请咨询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