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您好,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入库要求“申报奖补资金的项目自建厂房、购置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均已按规定完成转固,纳入所在地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请问“自建厂房”是否包括 研发楼、办公用房、宿舍、饭堂?
答复内容:您好!根据《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财政支持方案(试行)》(粤财工〔2023〕13号),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建成投产后,省财政按项目设备购置额及自建厂房(不含土地购置成本)固定资产投资予以一次性奖励。该奖补政策以项目为单位,同一项目内符合条件的配套建设设施可纳入奖补范围。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