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奖补
来源:技术改造投资处发布时间: 2018-08-03 1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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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您好,请问广东省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专题和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工作有什么差别?

  回复:李小姐,你好!现对你在我委公众网“咨询建议”栏目提出“事后奖补”的留言进行答复: 

  根据《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经信珠西函〔2017〕87号)珠江西岸产业带发展重点包括工作母机制造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高端海洋工程及海上风电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及卫星应用、节能环保装备、光电装备、高端医疗装备等九大产业。根据《关于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2018-2020年)》(粤经信珠西〔2018〕79号)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的专题扶持标准为:对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关键技术、有市场前景的符合聚焦攻坚发展重点的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事后奖补。省财政对固定投资已投资额超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0%的项目,按照项目已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10%的标准予以分期奖补。具体奖补比例由各市视项目质量和资金安排分档确定。 

  根据《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8〕8号),省财政统筹安排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通过股权投资、贴息、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项目,重点支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及重大平台建设项目。其中事后奖补主要是推进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提升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按照《广东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管理办法》(粤财工〔2017〕176号)及企业技术改造用途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20%予以事后奖补,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补助比例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申报单位设备更新额度等因素确定。珠三角地区(不含深圳、肇庆、惠州、江门)企业项目所购置设备总额不低于5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含肇庆、惠州、江门)企业项目所购置设备总额不低于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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