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开征集专家库专家的通告
来源:本网原创稿发布时间: 2019-11-21 16:49:46

  为更好地发挥行业领域专家重要作用,集中各方智慧、凝聚广泛力量,共同推进我省工业和信息化各项工作,经研究,拟建立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相关行业专家:

  一、专家资格条件

  申报专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学识和政策理论水平,或在相关领域具有专业特长,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产业政策和制度规定。

  (三)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所委派的工作任务。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无不良执业记录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职业资格证书并在相关领域从业3年以上;

  3.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二、工作程序

  (一)申请推荐。申报人自行注册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库网上申报平台(http://zjk.gdei.gov.cn/proapply/)申报,按要求准备并上传相关材料。如由相关单位推荐入库的,请按要求填写《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入库申报表》(附件1)并经被推荐人签名、单位盖章后,交寄我厅,同时附电子版(光盘或U盘刻存)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根据工作需要,我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及符合性审核。

  (三)公示。对通过审核拟入库的申报人员,在我厅公众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入库。公示结果不影响入库的,我厅将纳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库统一管理。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库是为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绩效管理、监督检查、验收及政策规划、咨询论证、调查研究等工作而设立的专家资源库。我厅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要求,适时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并委派承担相关工作。

  (二)实行专家使用评价制度。专家抽取使用后,我厅将对其参与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使用评价等情况,我厅将适时进行专家分类设置调整及补充入库、调整出库。

  (四)本次公开征集时间截至12月20日。对此后申请入库的专家,我厅将定期开展审核入库相关工作。

  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714室。

  联系电话:020-83133413、83135820。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入库申报表

     2.学科专业分类目录

     3.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1月20日

通告〔2019〕49号 附件1-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