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我省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精神(粤发〔2019〕21号,以下简称“制造业十九条”),我厅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支撑会议组织、会务、后勤等相关会议服务工作,以便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本项工作任务。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0年“制造业十九条”专题宣讲项目承担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0年“制造业十九条”专题宣讲项目。

  二、项目实施目的及内容

  (一)实施目的。准确理解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等相关政策背景和内容,为下一步做好学习、宣传、动员工作培养宣讲师资力量,加快推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持续推动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二)举办宣讲。宣讲为期3天,人数约为210人。邀请参加宣讲通知拟由我厅发出,项目服务机构须承担组织报名、安排参加宣讲人员食宿、落实宣讲场地和设备等会务、编印宣讲资料和现场宣讲等工作,并配合我厅开展宣讲相关工作。

  三、项目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宣讲结束。

  四、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五、报名条件

  (一)广东省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广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有会议展览举办组织能力,参与政府部门相关项目实施经验。

  (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四)申报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时提供承诺函。

  六、申报文件

  (一)申报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团队人员和承担项目情况及材料复印件。

  (三)开展本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四)服务费用报价。根据财政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服务费用报价不超过35万元人民币。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费、资料费、通讯费、邮寄费、委托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一式三份(一正本两副本),按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并密封,并提交word版电子档。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自通告发布五个工作日内。 

  报名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至我厅(规划与产业政策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卫,电话:020-83133496,传真:020-83133247,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706室。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