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全省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等有关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进行分配,现将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2月14日至2月20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计划表

      2.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任务清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13日

  (联系人:莫玉婷,电话:020-83135943)

   

附件1-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