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广东省工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有关工业领域循环发展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我省制造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现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0年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园区是制造业的重要载体,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是推动循环经济、绿色制造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实现产业耦合共生,促进区域工业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各市应继续深入推进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组织发动具备改造条件的各类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扩大工作覆盖面。

  二、各市主管部门应主动与相关园区管理机构、园区内企业对接,加强服务指导,引导园区规范有序开展循环化改造。要深挖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的潜力,大力培育支撑项目,积极推荐本市园区申报2020年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对纳入省试点的园区,我厅将在政策支持方面给予倾斜。

  三、拟申报列入省试点的园区需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理念,根据《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2020年度)》相关要求,结合本园区产业特点,编制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各市主管部门要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查,现场确认相关改造项目实际情况,并出具推荐意见,2020年6月3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附电子版)报送我厅。

   

  附件: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指南(2020年度).doc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21日

  (联系人:张诚,电话:020—83133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