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数字技术支撑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课,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数字产品供给库,并通过“粤商通”平台设立主题专区持续推广及长期供需对接,现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数字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广东省内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数字产业企业和相关科研院所。在疫情期间,重点面向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课的应用场景征集。疫情结束后,重点围绕数字技术的行业应用场景征集。申报类别可分为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具体如下:

  人工智能产品和解决方案,包括开源开放平台、智能传感器、神经网络芯片等核心基础产品,医疗影像辅助诊断系统、视频图像身份识别系统、智能语音交互系统、智能翻译系统、无人驾驶系统、智能服务机器人、智能无人机、智能家居产品等智能应用产品,以及人工智能在工业制造、重点行业或民生服务领域的整体解决方案。

  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包括数据采集存储、清洗加工、分析挖掘、安全保障、可视化展示等方面形成的大数据技术、平台或系统等,以及大数据在政府服务、重点行业或公共服务领域的整体解决方案。

  互联网+产品和解决方案,包括互联网在办公、医疗、教育等领域形成的新业态新模式,技术、平台或系统,以及在政府服务、公共服务领域的整体解决方案。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是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科研院所。

  (二)申报单位具有运营必要的资质和相关行业背景,具备较强的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技术研发和服务能力,其产品和解决方案达到行业先进技术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申报单位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具备清晰的应用场景,能够解决行业难点痛点问题,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三、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

  有关企业和单位根据自身条件自主申报。编写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数字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申报材料(附件1)、信息表(附件2)和单位责任声明(附件3),填写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具有较强可读性(尽可能结合图、表等表达方式)。申报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单位责任声明。

  请申报单位将材料可编辑版本以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本发送至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地市推荐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审核、择优推荐,并填写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数字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推荐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我厅(数字产业处)。

  (三)专家评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筛选出技术先进、应用场景清晰、应用前景良好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四)结果应用

  入选产品和解决方案将在“粤商通”平台设立主题专区持续公开发布、长期推广应用,促进供需对接。对当前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应用效果突出的产品及技术,日后工作中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视情给予重点支持。

  四、申报要求

  (一)本征集工作既立足于当前疫情防控,又着眼于未来行业应用,将按照成熟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持续开展。请各地市认真组织实施,深入挖掘本地区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数字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充分利用好“粤商通”平台,进行推广应用。

  (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课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征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0〕15号)所征集的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将直接纳入本次评审范围,只需补充附件2信息,其他材料不需要重复报送。第一批重点报送人工智能产品和解决方案。

  (三)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3月7日下班前将第一批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我厅(数字产业处)。附件1—4材料电子版(可编辑版本和盖章扫描版本)同步发至联系人邮箱(jxwbzc@gd.gov.cn)。省属企业及相关单位的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我厅。

   

  附件:1. 数字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申报材料

      2. 数字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信息表

      3. 单位责任声明

      4. 数字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推荐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0年3月1日

(联系人:王波涛、华小方,电话:1858881****、1392645****,邮箱:jxwbzc@gd.gov.cn,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504房,邮编:510030)

    

粤工信办函〔2020〕18号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