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国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部署,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重重困难,立足工信职能,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执法为抓手,扎实推进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厅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穿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厅党组书记、厅长涂高坤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厅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上做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专题听取厅机关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研究解决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制定厅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工作纳入厅年度综合考核,确保厅法治政府建设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立法工作。

  坚持立法服务于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做好立法与改革决策的衔接,进一步完善我省工信领域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体系。一是修订《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已于2020年1月1日实施。二是推进《广东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广东省国防信息动员实施办法》依法修订。目前《广东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已通过省人大一审,《广东省国防信息动员实施办法》送审稿已按程序报送省政府。三是探索推进我省数字经济地方立法。按照省委书记李希“要探索推进我省数字经济地方立法”的指示精神,我厅专门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积极推进数字经济立法工作。将前期草拟的《广东省大数据应用管理条例》相关内容整合到《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立法中来,建立了工作机制,成立了工作专班,开展了系列深调研,广泛征求了意见,启动了研讨论证,仅用了不到3个月时间就形成了送审稿,并按程序报送省政府。

  (三)梳理和推行权力清单,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以放管服改革和提升政务服务为抓手,不断优化制造业发展环境。一是高质量完成我厅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压减工作任务。稳妥有序做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协议书签订、审批专用章、在线办理端口开通等事宜,完成了行政权力事项的移交程序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组织对广州、韶关、梅州、茂名、肇庆、江门等地开展法治政府督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地市实施委托事项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二是认真开展省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指导地市工信部门同步推进,形成省工信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着力构建并完善与事项清单相配套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三是配合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开展国家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调查评估迎检工作,对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即办率、精细化管理等主要指标均再次提升优化,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动营商环境改善。

  (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律责任。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制度机制。组织对《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广东省广东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听证和专家论证,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按规定对6件规范性文件、多项重大政策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和公平性。积极开展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厅牵头实施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存在与民法典不一致情形。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

  一是推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并动态更新完善我厅“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组织民用爆炸物品、监控化学品、无线电等重点监管领域分别制定年度检查工作计划。对11个地市的15家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4家监控化学品企业开展随机检查,检查内容覆盖率100%,发现一般性隐患和问题55项,完成整改55项,整改率100%。主动提出将“对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政检查”事项纳入《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并承担牵头部门职责。组织地市工信部门开展2020年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检查企业130余家,其中,我厅牵头开展的跨部门联合检查27家。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修订《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和《广东省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使用,进一步防止执法随意性。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推进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案卷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六)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普法实效。

  一是统筹推进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年度普法工作。按年度制定印发《厅机关及厅属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方案》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并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积极指导系统普法工作开展。组织厅领导干部完成年度普法学习考试,举办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促进系统执法人员提升法治思维和规范执法能力。二是扎实推进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厅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民法典》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律和民法典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邀请省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成员、中山大学法学院周林彬教授作《民法典:我国市场经济和市民生活的基本法》专题授课。同时,为全厅党员干部职工购买《民法典》单行本,为厅纪检组、处室及退休干部支部提供《民法典法律法规大全》学习书目,通过宣传板报、办公楼一楼大堂和二楼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宣传挂图等途径进行学习宣传。

  (七)做好议案提案办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一是牵头负责省人大开展的《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为省政府起草落实情况报告并制定落实方案。二是积极回应省人大问询,厅主要领导牵头研究并向省人大汇报我厅在营商环境建设和惠企政策落实方面的工作情况。三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办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3件、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10件、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97件(其中,“一把手”领办件1件)、省政协十二届二次提案158件(其中,省长重点督办件1件、省政协副主席督办1件),书面交办疫情相关提案的主办件4件。

  (八)充分发挥厅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

  一是切实做好诉讼和复议工作。全年办理诉讼案件5件,其中行政诉讼3件,民事诉讼1件,非诉案件1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其中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1件,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1件。二是完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继续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参与我厅政府合同审查、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全年共对170余份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为厅信访事项办理、厅属资产管理、财政资金使用监管、项目验收、中小企业培训等其他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三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对2020年1月以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71份政策措施进行了认真清理自查,均不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努力方向

  2020年,我厅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三是对依法委托下移地市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谋划好、组织好、开展好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风险挑战,推动我省工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深化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的学习,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系统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将法治建设工作有机融入日常工作和监管过程中。二是做好工信领域立法工作。加强与省人大、省司法厅等部门的工作汇报和联系,跟踪工信领域立法项目。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推进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听证等工作,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四是提高依法行政的效能和水平。落实工信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落实“双公示”制度,组织开展工信领域执法检查。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做好工信领域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五是对调整地市实施的省级行政职权,加强监督和业务指导,切实规范和约束行政职权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