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广播电视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

  省广播电视局、省通信管理局和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加强资金项目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同时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政府审计等负责。要跟踪掌握资金使用进度,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和地市任务清单,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尽快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项目单位,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

      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安排额度表

     2.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

      支持工业互联网方向安排额度表

     3.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

      乡村信息基础设施、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支撑项目安排额度表

     4.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

      支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方向安排额度表

     5.珠三角卫星导航应用示范项目省配套资金第三期额度安排表

     6.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

      支持厅机关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方向安排额度表

     7.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

      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绩效目标表

     8.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

      支持工业互联网方向绩效目标表

     9.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

      乡村信息基础设施、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支撑项目绩效目标表

     10.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

       支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方向绩效目标表

     11.珠三角卫星导航应用示范系统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表

     12.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

       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地市任务清单

     13.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

       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方向地市任务清单

     14.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

       支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方向地市任务清单

     15.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

       项目计划安排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附件1、7、12,电子信息工业处 陈先倡 020-83134730;附件2、8、13,工业互联网处 胡嘉娟 020-83134272;附件3、9,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 刘磊 020-83134288;附件4、10、14,数字产业处 李俊文 020-83133267;附件5、11,无线电频率与台站管理处 谢幼异 020-83135959;附件6,信息中心 张思炜 020-83133404)

粤工信电子函〔2021〕6号附件1-15.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