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号)的要求,现将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氢基竖炉系统项目(一步)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2021年7月30日至8月26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材料工业处)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寄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

  电  话:020-83135850,1868839****

  传  真:020-83134774

   

  附件: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氢基竖炉系统项目(一步)产能置换方案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30日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氢基竖炉系统项目(一步)产能置换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