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21〕247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的要求,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现组织我省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推荐单位,组织当地有关单位积极申报揭榜,经前期行业协会初步摸查和征有关地市意见,结合我省医疗企业产业发展情况,各地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数量高质量做好推荐工作,并对申报项目在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此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版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主体通过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

  三、申报主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需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任务,对照《通知》中申报条件和申报指南要求,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揭榜任务书》及《揭榜任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所有申报主体通过当地推荐单位进行推荐,不接受无推荐单位的申报主体。

  四、请各推荐单位于1217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并抄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21〕247号)

  2.各地推荐名额

  3.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单位推荐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数字产业处 李信,电话:020-83180738,消费品工业处 廖碧丹,电话:020-83133468;省药监局联系人:行政许可处易准,电话:020- - 37885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