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节能服务机构: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136号,见附件1已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开发布)要求,为引导帮助企业挖掘节能潜力,提升能效和节能管理水平,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现将2022年我省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提出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计划。今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百家重点企业全面节能诊断”和“千家中小企业专项节能诊断”工作。我省将安排组织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和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领域的6家重点企业,以及30家省级以上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为主)参加本年度的节能诊断服务。其中,开展中小企业专项节能诊断的机构服务中小企业数量应不少于10家。

  (二)培育优质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国家遴选培育一批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企业认可度好的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帮助企业落实节能改造措施建议,汇集各方资源,为企业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等“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

  (三)跟踪问效节能诊断成果。加强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跟踪落实,组织相关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对接受诊断服务的企业节能改造措施建议实施及进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系统评价节能提效技术改造和管理提升效果。

  二、工作程序

  拟参加本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请于7月5日前填写《2022年度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名单》(附件3),向拟服务企业所在地的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本地实际,收集拟接受节能诊断服务的重点企业和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并做好与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的初步对接工作。于2022年7月11日前将名单(见附件2、3)报我厅(节能处)。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考量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的服务规模、质量、专业人员、技术水平以及被诊断企业绿色低碳发展需求等,确定并发布《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清单》。承担任务的服务机构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予以一定的资金支持,不得就诊断服务向企业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三、工作要求

  (一)确保工作质量

  节能诊断服务机构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及相关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等要求,聚焦“双碳”目标,帮助企业发掘节能潜力,提出节能降碳改造方案,为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节能诊断服务,完成编制企业节能诊断报告,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附件4)和诊断报告报送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我厅,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平台”。

  (二)确保自愿参与

  节能诊断服务遵循企业自愿参与原则,不得对企业造成额外负担。企业接受节能诊断服务任务书规定服务内容后,有后续技术咨询或改造提升等附加需求的,可以与有关单位另行协商开展延伸服务。节能诊断要突出服务性质,重点帮助企业发掘节能潜力,促进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实现降本增效。

  (三)加强工作统筹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做好节能诊断服务与清洁生产审核、节能服务进企业、节能技术装备推广、工业节能监察、能效贯标对标、能效“领跑者”遴选、绿色工厂创建等工作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鼓励各地围绕节能诊断服务安排配套支持政策和补助经费。请各有关行业协会积极发动节能服务机构、会员企业参与节能诊断工作。


  附件:

  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2. 2022年度节能诊断服务企业名单

  3. 2022年度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名单

  4.节能诊断机构2022年度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总结(提纲)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28日    

  (联系人:张益民,电话:020-83133412,邮箱:jienengchu@gdei.gov.cn )